stunmaker wrote:太陽能板報廢新技術 300...(恕刪) 依法規=>房子有違建要拆掉依法規=>農地農用不應該出現工廠依法規=>任意傾倒廢棄物要重罰依法規=>工廠廢水未處理不得任意排放現實是:到處都看的到違建,政府根本無力管理遏止。農地上一間間非法工廠不斷冒出,政府根本無力管理遏止,反而低頭默認就地合法。郊外山區常常可見任意傾到各類廢棄物。台灣河川五顏六色難道是天生的?
KiKiUnicorn wrote:依法規=>房子有違建要拆掉依法規=>農地農用不應該出現工廠依法規=>任意傾倒廢棄物要重罰依法規=>工廠廢水未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所以太陽能回收採用預繳制度,一開始就要先把錢交給國家,避免事後推諉或任意丟棄."太陽能電廠業者再設置時,就需要幫每一片太陽能板登記序號,同時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子法規定,業者得繳交太陽能板回收清理費用,每KW 1000元,預估首年可徵收2億元。要回收時就要上網登錄、按規範收集"
鐵牛CEO wrote:停了又蓋 蓋了又停的核四看起來很好賺啊 是很好賺沒錯!核四2001年2月13日行政院院長張俊雄與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簽署協議書,達成核四復工協議,立法院同時收回總統罷免案。2002年6月行政院同意延後商轉2年。2005年12月23日原能會同意建廠執照延後到2010年12月31日(第一次申請延展)。2006年3月9日經濟部呈交行政院文件指出核四追加預算規模約543億餘元,包括13項細目:美元匯率因素為187億餘元、漲價準備金156億餘元、復工修約137億餘元、利息減少87億餘元、保警費增加25億餘元、委託調查研究費21億餘元、增購土地14億餘元、漁業權補償及公益捐助13億餘元等。核四工程自1982年至2005年,已獲立法院通過預算數為1,436億元,核四工程至今年1月已執行1,404億餘元,契約應付365億元、即將決標69億元,合計1,838億元,目前總額僅剩50億元可繼續辦理發包工程,預估僅能執行至2006年5月底止。台電公司在1月10日依行政院經建會審查意見,並納入工期展延三年的影響因素,預估增加金額為543億元,投資總額增加為2,431億餘元。核四工程至2006年1月底止,累計實際進度為64.30%,較預定進度89.48%,落後25.18%。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福島核災,許多國家開始檢視核能發電政策,台灣社會也開始關注核四問題。同年6月13日,立法院審查100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案,其中包含核四140億追加預算。在國民黨團人數優勢之下,民進黨提案全數遭到否決,通過140億追加預算。[19][20][21][22]同時通過的國民黨所提的對案,要求審慎辦理包括耐震及防海嘯能力在內的核能安全總體檢,核四也應經管制機關審查同意後,才能運轉發電。[23],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起一串反核行動,製作圖片版懶人包,多團體表示台灣沒有缺電危機,核四問題再次成為各方角力,民間反核聲浪越來越高漲。不斷追加預算..543億..140億....賺得飽飽的!
因為台灣不像歐洲國家可以電網配送調度。所以台灣要用太陽能和風力當主要發電來源,就大概必須要有百分之百的備用容量,以及比現今更高的備轉容量。以太陽能+風電要20%的話,台電就必須額外配置20%的備用容量來幫忙擦屁股。如果假設傳統發電需要10%備用容量,新綠能需要百分之百備用來推估得出下表20%新綠能兆元產業,可能只能取代2%傳統發電建置,何況法定需要15%備用所以算來算去個人評估未來可能會成為台灣的拖油瓶,然後繞一大圈回來繼續啟用核四當然這只是很不精確的概念推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