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chelskuo wrote:
你確定一般勞工罹患三期癌症,公司可以直接開除沒有違反勞基法?
奸20戰雞 wrote:
中時的新聞,早在去年的三月,唐慧琳就已經告訴大家她已經罹癌,
而且是癌中之王胰臟癌三期,很明顯的,唐慧琳已經無多少日子可活了,
而且需要頻繁的住院接受各種治療,如果唐慧琳是一般公司職員,
早就該辭職,或是被公司強迫請回家吃自己。
但很神奇的是,中華民國議員不需要打卡上班,不需任何考核,也沒有KPI,
愛怎麼當就怎麼當,完全沒人管,議員服務處給主任處理,自己不用來。
綠營美女 邱議瑩驚傳罹癌 勝選後即化療 「闖過一關又來一關」 2012/02/08
昨此事傳回立院,綠委都不敢置信。蕭美琴說,立院報到時邱議瑩曾告知此事,希望選民能給她幾個月時間靜養身體。
熟知《勞基法》,不怕因病丟飯碗::台灣癌症基金會FCF
依現行《勞基法》規定,若癌友病假、事假都符合相關規定,即使老闆對癌友工作成效不滿意,仍需要提出輔導改進措施或者以調職處理,循序漸進確認癌友是否沒有辦法勝任工作。 如果老闆沒有漸行這樣程序,癌友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由此可知,即使《勞基法》沒有特殊規定保障癌友工作權,但依現行的法律來看,公司要解僱癌友也沒有那麼容易。
別鬧了
勞工就是按照勞基法在走
就算生病了也一樣
勞工沒這麼好命
連軍公教福利都比不上
還拿勞工跟議員做比較
還是議員一樣投保勞保
這就沒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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