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偷吃疑雲是「茶餘飯後」..陳時中:外界不需要批評

Kevin567 wrote:
A大好久不見,一出來(恕刪)

因為韓國瑜出來選總統......王必勝又沒選任何職務
其實看韓國瑜老婆那姿態......韓國瑜去找小三慰藉也是合情理
下次韓再出來選總統我絕對為他小三辯護ok!
Kevin567 wrote:
拿私人公司跟公務員比。

偷偷摸摸的就不算行為放蕩,他們會表演行為放蕩給你看嗎?

公領域好,私領域幹啥都沒關係?

這就是某候選人為什麼爭不贏韓國瑜出來選總統
即便現在捐買了疫苗也沒用,所以這就是私領域牽扯公領域的結果
確實要聽他的,衛福部長在說話了
但是他不用保險套,你沒業績呀!
6年才搞出一個身體應該不是很好
rocket168cn wrote:
人都可以偷了那其它的(恕刪)

王的女人應該是獨立個體沒有老公吧!......這樣怎麼能算從別人身上偷來?......物須有主且不問就取稱為偷
森sevenseven
你煩死了,就一直硬凹,無聊透頂。
Kevin567
我幫你。王結緍了,就不是個體。他老婆有允許他做這種事嗎?沒有的話,那他就是偷偷的做。不就是偷吃、偷人嗎?再凹啊[^++^]
A博 wrote:
我給你機會找出哪幾條能訂他甚麼樣的懲罰

你沒聽過警察下班喝花酒被記兩大過免職嗎?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2 條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
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
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牠玩小三、養小三牠服務的機關可以平時考核將牠記兩大過免職。
A博 wrote:
韓國瑜去找小三慰藉也是合情理

在你的價值觀竟然是有罪推定?
完全違背民主法治國家的根本原則!
A博 wrote:
也是要他老婆出來提告且法官判決才算數......接著才能在職務上對其進行懲處

哪一個法律規定,要被法院判決才可以進行行政懲處?
ysl_66 wrote:
哪一個法律規定,要被(恕刪)

犯規事實成立與否是裁判決定還是觀眾決定
r3688ex
裁判都是自己的人當下,難道就不容觀眾嘴了??
ysl_66 wrote:
哪一個法律規定,要被(恕刪)

只有民進黨
沒有下限
民進黨的官員
缺點禮義廉恥是很正常的
A博 wrote:
犯規事實成立與否是裁判決定還是觀眾決定

牠的服務機關決定!
看不懂考績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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