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od wrote:四年前就討論過了廢除...(恕刪) 我支持監委必須有民意基礎但是,監委的民意基礎不能超過國民大會(國會)所以,我認為合理的做法應該是人民直接選舉一次,選出國會議員(國民大會),再由這些國會議員互相遴選出監察委員代表比方說,國會議員任期四年,當選後任期一半的時候(第二年底)由這些國會議員相互遴選出下任監察委員代表監察委員代表任期也是四年,但是跟國會議員任期錯開2年如此監委具備民意背景,因為來自國會,所以民意基礎不會超過國會權力國會議員中具備足夠智慧、能力者再經過間接選舉成為監察委員,專責監督政府機關以及正副總統的行為這樣,全國選舉一次,隔兩年後由國會議員在人民監督下遴選出監委,負責代替人民監察政府部門立法院則專責制定國會要求的法案掌握立法權力,卻不需要對選票屈服而國會由選民選出,具備民意基礎,卻不能直接掌握立法權力監委則由國會遴選,具備民意授權監督政府施政
哇,結果真給樓主說中了就是有老藍不想廢?又有茶壺內的風暴?......打臉傅崐萁「廢除監院」! 國民黨:五權分立是長期主張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88362〔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藍白兩黨昨天在立法院強行三讀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賦予立法院調查權,引來監察院質疑違反權力分立,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反擊「我們一定會廢除監察院」、「中華民國就應該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政府」,但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今日下午受訪時兩度強調,「五權分立」是國民黨的長期主張,如何落實監察院應有的功能,是國人的期待。不過,李彥秀也批評目前在監察院長陳菊主政下的監察院,已經完全沒有功能,原本監察院應該監督行政權,卻變成打擊政敵,包括今年總統大選監察院還調查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35年前的舊案,這就是為何國人不斷討論監察院存在的必要性。李彥秀並諷刺稱,監察院昨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第一時間,就發出新聞稿質疑違反「五權分立」,但過去監察院面對立法院或民眾遞送的許多案件,恐怕監察速度都沒有比昨天發新聞稿的速度來得快。面對媒體追問,國民黨是否同意廢除監察院?李彥秀說,人民對於民進黨主導下的監察院,大家覺得沒有功能,但現在還是「五權分立」,應該儘速讓監察院有一定的功能,為國人所期待。至於傅崐萁是否有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討論過此事?李彥秀說,目前沒有聽說,但「五權分立」向來是國民黨的長期主張,國民黨會進一步討論如何落實監察院應有的功能,希望透過改革加以推動。
中華民國憲法於36年(西元1947年)12月25日施行,依憲法規定,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出第1屆監察委員,並於37年6月5日正式成立行憲後之監察院。行憲之初,監察院在各地區原分設有各區監察委員行署,大陸撤退後,均已暫行裁撤。81年5月第2屆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使得監察委員不再由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產生。第2屆監察委員依此一規定,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後,自82年2月1日開始行使職權。第3屆仍照第2屆方式辦理。89年4月第3屆國民大會第5次會議再次修正憲法增修條文,將監察院監察委員、院長、副院長任命之同意權,移立法院立法委員行使,亦即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監察院監察委員自第4屆起,即依此一規定產生。最早的監察院是相對有民意基礎的,現在的監察院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民意基礎相對薄弱。
seatree wrote:監察院是用來監督、糾正行政機關的,結果卻是由執政的總統去做提名,再由立法院去同意。 監察院是孫文的主張沒錯,可以去查查中華民國憲法的發展史現在寫在憲法中的五權是在孫文仙逝後,幾經在中國的中國國民黨修改而成監察院的提名權講難聽點是在中國的中國國民黨為了服務自己而立的以現在來看當然會不合理,因為這已經不是孫文所提倡的監察院而是黨國時期為了服務中國國民黨的監察院,不合潮流本來就該廢了只是民退躺在野主張要廢,執政了嘗到權力的滋味發現過去為國民黨服務的監察院真好用,民退躺當然留下來繼續用
Lightwave18 wrote:哇,結果真給樓主說中...(恕刪) 國民黨還是有它的歷史的包袱與責任但往好處想監察院須總統提名經立院同意(立院至少不是總統行政認命的橡皮圖章)至少可以讓花媽醒來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