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on wrote:
有規定繼承為什麼要繼續用青天白日旗


同治 光緒 宣統 這樣的關係才叫繼承,就是維持國號正統
元 明 清 中 這樣的關係叫消滅,當時喊的是驅逐韃虜,還是繼承韃虜
jcatalysis
中國是古文明,朝代可以更迭,文字可以承載,說多了你也不懂,是吧
hl4su3a8cl3 wrote:
同治 光緒 宣統 這...(恕刪)

所以文字遊戲好玩嘛?繼承的是中國的權力與土地,還是換了朝代就不見了?消滅政體跟繼承中國法統有什麼衝突?
明朝繼承的就是元的法統
自宋運既終,天命真人於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傳及子孫,百有餘年,今運亦終。寫的是啥?

糾結在這種文字上省省吧,道理一個都講不出
hl4su3a8cl3
談繼承差遠了,歷史就是接連滅亡,中斷多次,目前是馬列子孫當道,取代漢文明
nt24759 wrote:
Jacky ...(恕刪)

美國對「台灣」地區的法案當然叫台灣
你不會以為美國的法案只能對國家吧。
也只有那些成天想用台灣國違憲叛國,卻不敢正名制憲的,才會用這種方法安慰自己
目前就兩個中國, 如南北韓一樣
1949-1971, ROC is China in UN
1971~, China is PRC
謝謝UN, ROC is not a part of PRC, ROC still alive.
1949-1971, 中國大陸屬於ROC, 1971~, 又反過來, 是有病嗎?
個位爭了這麼多
試問
事實成為你們想要的樣子
人民的生活成本會一天比一天低嗎?
人民不必位各位的理想付出代價嗎?

甚麼名字,根本只是符號,沒意義
你用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得不到國家地位
用台灣國一樣不會有
你用中華民國人民生活成本一天比一天高
用台灣國一樣是一天比一天高
甚至,台灣國還需要人民獻祭生命做為代價

試問,政事如果讓人民天天的生活成本更高
那麼,這個國家存在意義為何?
剝削奴役人民,讓大家過得更苦嗎?

如果人民只能吃一碗飯
那麼,掌權者就不能吃超過一碗
如果人民只能住公寓,那麼,掌權者就不能住透天
如此,掌權者才能體會,人民的苦,有多苦!
然後,他就自然知道,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
Laid wrote:
有些人認為中華民國在國民黨撤到台灣時早就亡國了

1949~1971的聯合國裡
ROC is China
哪來的亡國?
Jacky Wu wrote:
美國對「台灣」地區的法案當然叫台灣
你不會以為美國的法案只能對國家吧。
也只有那些成天想用台灣國違憲叛國,卻不敢正名制憲的,才會用這種方法安慰自己


美國把"台灣" 寫入國內法, 那他們把中華民國當作什麼?

中華民國也沒抗議過 , 好像事不關己 不奇怪嗎 ?

因為這是歷史的悲劇
民國38年 國共內戰 造成中華民國政府遷都來台
這一段中國近代史 大家讀歷史都應該知道

中華民國1912年成立之前 當時是清朝 民國成立之後定都南京
當時領土 就是現在的中國大陸
台灣因為在清末時割據給日本 直到二次大戰日本戰敗 民國35年才歸還給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的成立 軍閥割據內戰 8年抗日 之後台灣光復 然後發生國共內戰 政府遷都來台
所以 要討論的是:民國38年以後 中央政府遷都來台 法律上如何定位?
A 中華民國政府繼續存在
B 國際上後來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 唯一的中國 那麼[中華民國]的國際定位是甚麼?
C 是否存在[兩個中國]?------事實上存在 但是國際外交及聯合國組織不承認有兩個中國
D 假如真的只有一個中國 而且只有中國大陸才是合法政權 那麼在台灣土地的政權 是甚麼政權 是地方政府嗎?
E 中華民國是否存在 取決於生活在台灣土地的我們自己的認知 還有歐美強國如何界定

最主要 還是在於:美國的立場
美國雖然長期以來與中國大陸建交 但始終沒有否定台灣的獨立生存地位
美國認為中國大陸政府 與 台灣政府 (先不管各自主張的國名爭議)應該用和平協談方式 處理主權爭議
不能用武力方式去侵占或是消滅對方
因此 多年來 美國持續提供給台灣防禦性武器(部分有送的 多數是花大錢買的 而且是過時的 但是至少還是有用)

時代 是會改變的
以後會如何改變 也很難預料
但是可以預期 至少目前[維持現狀]是對台灣比較好的策略
中華民國=中國,建國比中国早,

台獨份子硬要獨立成台灣,

台灣即為中国分裂勢力,台灣即中国领土,必需回歸中国,

台灣地區歸還的是中國,中國不存在,即由目前的中国繼承,

如果你不是中國就無權留住台灣領土,

所以誰在賣國,誰是紅共的一員。
MOOMS wrote:
中華民國=中國,建國比中国早,

台獨份子硬要獨立成台灣,

台灣即為中国分裂勢力,台灣即中国领土,必需回歸中国,

台灣地區歸還的是中國,中國不存在,即由目前的中国繼承,

如果你不是中國就無權留住台灣領土,

所以誰在賣國,誰是紅共的一員。



1964年4月23日,法國總理龐畢度表示,臺灣「脫離了日本,但沒有歸屬於任何人」,從長遠觀點來說,臺灣的地位是不清楚的,「這個問題有一天必須依臺灣人民的意願來決定。」

1966年6月23日,英國外交國務大臣艾瑞妮·懷特答覆臺灣問題及其與聯合國裡的中國代表權之關係:「女王陛下政府認為聯合國裡的中國席位應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駐用。至於臺灣,我們的見解是該島嶼的主權未定。」

2005年5月13日,日本外務大臣町村信孝在眾議院答詢臺灣歸屬問題時表示,日本根據舊金山和約放棄臺灣,中日和約的簽訂也承認了這一點,但放棄給哪個國家並未明確記載,因此有關臺灣歸屬的問題應該是由同盟國決定。


2007年9月5日,美國政府致函聯合國秘書處,針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曾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明確表示美國不接受這樣的說法。

美國在信函中表示,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的說法不是美國的一貫立場。而且,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並沒有談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MOOMS
不需要硬扯這些沒實證的東西 你們如果有更有利的早成立台灣國了 不會只在這扯蛋 你們這些台獨份子連黨的話都不聽了嗎
MOOMS
https://www.mac.gov.tw/News_Content.aspx?n=F34D408ACAA86887&sms=8E0A247A631E0960&s=4A347036D97B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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