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lovekingmaker wrote:
這可是關鍵的一篇阿,...(恕刪)


打好了,

我又不是畏畏縮縮之人

不過也務必請你回我的問題。

kevinwu6778 wrote:
的確比喻魔頭是過份了點。

比喻女皇就可以?

她有什麼大權在握、可以為所欲為?


我也覺得比喻女皇是對女皇的一個侮辱,女皇可是正統,她只是操弄蠢貨,怎麼可以相提並論,我支持你的論點!

kevinwu6778 wrote:
全身裏著綿被,身上有毆打廢痕跡,軍方以意外(自殺)結案。



你有看到完整的調查報告嗎?有的話秀一下!沒有的話應該又是看媒體的報告吧!豬頭三都看的出不是自殺,軍檢你不喜歡但他們應該也不是豬頭三吧!
kevinwu6778 wrote:
那洪員有犯了致死之罪嗎?



洪員被判死刑嗎?他是被關禁閉吧!

kevinwu6778 wrote:
你的看法,並不影響判決,這個問題有這麼難嗎?


所以我的看法不重要阿,因為只是可能!可能!可能!根本不影響判決阿!誰在顧左右而言他?您要我同意這樣就是有問題,我同意阿!那如何?就算大眾言之鑿鑿,沒有證據,根本只是假設,法官能依假設定罪嗎?您一直在您假設的世界繞,這跟洪慈庸有差別嗎?洪慈庸一直假設誰有問題,誰有可能,誰是幕後黑手!然後不斷被打臉,這樣有何意義?我反過來問k大,脫離假設的世界,回到法庭,把確實的證據攤開來,有那樣難嗎?
我再說一遍:「理所當然」是您的論據,但這非常危險!因為這個「理」缺乏證據支持!這就是隨意入人於罪的絕妙武器!
kevinwu6778 wrote:
講一般人還可以,別跟我講名譽對軍人重不重要。

大家都當過兵,軍中一堆狗屁倒灶的事。

如果名譽重要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了。


照您這樣說,一般人對名譽比軍人更加重視,那社會上怎會有一堆狗屁倒灶的事?不說一般人了,就連政治人物也是一樣!吳敦義副總統,是有志於選總統的人,他對名譽更加重視吧!女兒卻濫用特權,阿扁是總統,對名譽更是無上重視吧!怎會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您老說我邏輯不通,您的邏輯感覺也不甚高明阿!

出現狗屁倒灶之事,不代表政治家或軍人對名譽不重視,正是因為社會對他們的要求更高,所以出現狗屁倒灶之事時,他們所受到的指責也更多更高!難道這您也否認?

joe1232027 wrote:
我也覺得比喻女皇是對女皇的一個侮辱,女皇可是正統,她只是操弄蠢貨,怎麼可以相提並論,我支持你的論點!


謝謝j大對我的支持,但「蠢貨」牽涉到人身攻擊,還是不要用比較好吧!否則又會引起「洪衛兵」的公憤了!

kevinwu6778 wrote:
誰跟你說人多就是對的?多數暴力也是你自已定義的。那25萬人全都是錯的嗎?


二十五萬人當時上街頭並不認為是錯的,但後果卻很嚴重,軍審法倉促過關,還讓洪案能追溯既往,洪家更是趁勢要求總統「君無戲言」要總統立刻收押范等人,接著又動輒指揮檢調,隨意入人於罪,這就是二十五萬人要的嗎?這是踐踏法治、蔑視人權!我對二十五萬人的遊行不以為然,是因為他們的上街,衍生了邪惡!至今觀點不變!

kevinwu6778 wrote:
那我可不可以說不支持洪案的少數頑固份子?我當然不會這樣講,因為不合理嘛。


小弟國文不好不明白您所指的?


kevinwu6778 wrote:
遇到解釋不通的就說這件案子不是討論真相,那你又把廣興案(?)洪大姐扯進來做什麼?


小弟會提到洪大姊是因他跟洪慈庸很像,都在浪頭上,都有全國影響力,但浪頭總會下來,廣大興案就隨之沉寂了,要參拜洪仲丘來喚起大家的重視,我這樣說有錯嗎?


kevinwu6778 wrote:
再加上你也是5人。拿這種yahoo上的回文,來當做輔佐証據,跟你所厭惡的媒體有何兩樣?


喔!我只是說明網路的氛圍改變了,出現了對洪慈庸的反思,至少在那討論串批判洪慈庸的聲音佔多數,但這又如何?這是反對洪的場子,在社會上、網路上聲音大聲的還是k大您這樣的人呀!人數又有何意義?不論人多人少,小弟的觀點仍然不變,就算只有我一人,我還是覺得自己所說無誤,更何況有五人支持呢!小弟就感激涕零了!

kevinwu6778 wrote:
你不是說媒體不經求証就爆料嗎?你的這些回文不也是一些情緒化的反應而已。


您說的對!但我再說一次,不論誰怎樣說,贊成人數是多是少,我的觀點不變阿!我只是欣慰反洪家的聲音出現而已!在這濫情的世道實在非常難得呀!

kevinwu6778 wrote:
再者那25萬人,當中不乏許多高知識份子,你以為他們的目的是要致范員等人於死地嗎?


高級知識分子就不會盲目嗎?那您以為他們的目的是什麼?您會讀心術嗎?


kevinwu6778 wrote:
嫌疑犯是否有人權?看他犯了什麼罪,再說吧。人權這問題,你前面不也問過我了?我也答了啊。

如果你是宗教人士,或是修行到某種程度的人,又或者是你可以信誓旦旦的說,事情發生在你身上時,

你可以平靜面對,到這個時候,再來談人權。

洪家人絕無權利是隨便找一個人,說他有罪。但他有權利去質疑案件中相關人士。

今天社會會亂,跟提倡人權的人不無關係,提倡人權本是好事一件,

但是對有些累犯、重大刑犯反而成了一張保護傘。

這些人(部份)根本不會改,讓他們有人權,變相的侵犯他人人權。這種案件社會上層出不窮。


所以對您來說累犯、重刑犯不配當人,不應給予人權嗎?我們可以把他們當畜生一樣隨意對待嗎?


kevinwu6778 wrote:
認定,可以避免冤獄的產生,不過要視情況而定。不然會造成很多人鑽法律漏洞。


您的「情況」是指?您能說得明確嗎?發生什麼「情況」,可以把「無罪推定」,變成「有罪推定」?然後又可以避免冤獄的發生?


kevinwu6778 wrote:
誰被斷定有罪了?法官判刑了嗎?有人被抓去關了嗎?

對一般社會大眾來講,媒體至少有一定的公信力,影響力,若被誤導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媒體資訊很重要。那你根據少數幾篇回文,就說洪員姐姐是洪太后,請問又是什麼情況?


斷定范員有罪的人不就是您嗎?你在往後的回文說:

kevinwu6778 wrote:
洪員可會回來?洪家的傷害誰又能彌補?

相較洪家,范員等人所受,只是其對權力濫用的後果而已。


這不就是認定他們濫用了權力,有罪,然後承受後果也是理所當然。法官還未判刑,您就認定他們有罪了!您無意間打了自己的臉,您意識到了嗎?


kevinwu6778 wrote:
誰跟你講過「真理」「一定」掌握在大多數人的手中?


您曾寫過以下的話:
kevinwu6778 wrote:
網友的回應,至少比你引用yahoo知識那唯一3個人的發言還要多。


不就是以數量來論斷誰正確嗎?您又打自己的臉了!


kevinwu6778 wrote:
應該被適當保護,不應侵犯其家人隱私。

同樣的,對不對是另外一回事,不挖嫌犯隱私怎知其犯罪動機?


您覺得范家的隱私有被保護嗎?照您這樣說不應由檢察官來辦案,應該由壹週刊來辦案才對,因為他們最會挖人隱私!


kevinwu6778 wrote:
這不用想也知道,不會都是真的。他說他們的,我聽我的。有什麼問題嗎?

他們說范員放高利,我有說對嗎?

同樣的,沒有這些名嘴在台上爆料,這件事應該到後來也是被軍方以意外結案。


我沒質疑您承認名嘴是對的,我只是問您的意見阿!這點我同意k大!


kevinwu6778 wrote:
再說你的訴求不是人權嗎?你焦點也是放在這而已,也沒看到你說核四案、大埔案。

怎麼又提到核四案、大埔案。跟你講的本篇主題不符喔。


請看我開頭文,我一開始就說了,k大竟沒注意到,唉!


kevinwu6778 wrote:
一、你贊成廢死嗎?


我贊成!如果廢掉死刑,引進死緩制度(真正的無期徒刑),也許江國慶就能活到平反的那天!

二、你認為我上面提出女官的案件,根據表面的証據,是意外嗎?

這點我剛剛說了,不再重複!


三、你憑一個廣興案洪大姐去安慰洪員姐姐的單純畫面,而對洪大姐下了什麼人心如何的批判,

請問是有什麼合理的根據嗎?

剛剛也回覆了,請看!

四、你是否以為「真理」「一定不會」掌握在大多數人的手中?

還有你是否以為「真理」「一定」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

真理跟人數沒關係,再說沒有絕對的「真理」,只有較為接近的「真理」,誰能提出確實的證據,就能越接近真理!您提的質疑大多都是假說,離真理有些距離!

五、您覺得名嘴說的洪案「真相」都是假的嗎?

還有,若洪案沒鬧這麼大,你覺得此案最後會不會變成以意外結案?

當然不是,但您認為張友驊的說法是真的嗎?我同意要把洪案鬧大,才不會被敷衍帶過,但當大多數人注意這件事,副參謀總長都出來道歉時,就應該懂得韜光養晦,而不是得理不饒人發揮到極致,把有理變成沒理!

六、你說洪員姐姐是洪太后、洪則天是客觀的陳述,

請問要達到客觀的事實,需要多少資料來當佐証?

今天洪慈庸又點名了,又是「合理的懷疑」,又提不出確實的證據,一樣的調性,請看自由時報,這就是您要的資料了!


kevinwu6778 wrote:
只憑yahoo的回文及你朋友的看法,就可以當做是客觀的陳述嗎?


我從來沒說這是客觀的陳述,這是一種感覺,不然我也不會欣慰了!


lovekingmaker wrote:
講自已住的地方是鬼島,可以有多關心自已的社會?


我有說台灣是鬼島嗎?我只說洪案會把台灣變成鬼島嗎?k大這樣說不啻是指鹿為馬,為我帶帽子!

我一一回覆k大的問題了,也請k大回覆我剛剛提出的問題,︿︿

joe1232027 wrote:
我也覺得比喻女皇是對...(恕刪)


如果那25萬人都是蠢貨,那你要排在那裡?

joe1232027 wrote:
你有看到完整的調查報...(恕刪)


連豬頭三都知道不是自殺,不過軍方卻以自殺結案...

我有說洪員被判死刑嗎?

lovekingmaker wrote:
所以我的看法不重要阿...(恕刪)


你別扯那麼遠好不好,洪員的案子,另篇有談。

你同意嗎?這種離譜的案子,你都同意,那不表示你也只跟軍方走而已。

你在說笑嗎?要被証據完完全全攤在法庭上本來就是很難之事。

尤其是在有心、有權人操作之下。

今天有權之人可以顛倒是非,但你卻都看到不非法之處,這樣你也同意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