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lovekingmaker wrote:
所以我的看法不重要阿...(恕刪)


你別扯那麼遠好不好,洪員的案子,另篇有談。

我是問你就表面情況來看,不可能自殺的行為,卻被判為自殺。

你同意嗎?這種離譜的案子,你都同意,那不表示你也只跟軍方走而已。

改天分屍案,找不到証據,抓不到兇手,根據你的邏輯,都可以算是自殺了。

今天有權之人可以顛倒是非,但你卻都看到不非法之處,這樣你也同意嗎?

kevinwu6778 wrote:
你別扯那麼遠好不好,洪員的案子,另篇有談。

你同意嗎?這種離譜的案子,你都同意,那不表示你也只跟軍方走而已。

今天有權之人可以顛倒是非,但你卻都看到不非法之處,這樣你也同意嗎?


我並沒有扯遠,我同意您說的呀!這案子有問題,我剛剛不就說了嗎?問題是有權下判決的人不是我阿!我剛剛說的很白了!您還不懂,我不知該怎樣說!

lovekingmaker wrote:
照您這樣說,一般人對...(恕刪)


請問你倒底想表達什麼?我說談一般人,再來談,另外我有說所有人都重名譽嗎?

即便所有人都重名譽,在有利益衝突下,那就很難講了。

吳敦義副總統,是有志於選總統的人,他對名譽更加重視吧!女兒卻濫用特權,

阿扁是總統,對名譽更是無上重視吧!怎會做法律不允許的事!

你這兩句根本不知在講什麼東西,你都不清楚嗎?

一個要濫用特權的人,及要貪污犯罪的人,在做的當下,怎麼會對名譽有無上重視?

簡單道理,一個正常人,沒犯過罪,今天他若要去犯罪,會不會掙扎?

就假設你在桌上看到不屬於你的錢,你會不會佔為已有?

相反的,一個累犯,大小案犯不盡,再犯一案,對他有差嗎?

先說明,無政治立場。像阿扁,有計劃的貪污,對他們來講名譽早拋在腦後了吧。

這就是很明顯的利益、名譽,看他們要選那邊。

你在搞笑嗎?你發這兩個例子,是又要引我寫你邏輯不通嗎?

"您老說我邏輯不通,您的邏輯感覺也不甚高明阿!"

這句我就留著好了。可以有個對比。






kevinwu6778 wrote:
你別扯那麼遠好不好,...(恕刪)


一個白目胖子
仗著學歷還好又快退伍
口不擇言得罪了平常打從心裡看不起的作威作福上士
上士為了殺雞儆猴豎立威望
想辦法把胖子關了禁閉

長期積非成是
旅長副旅長依慣例隨手簽准
禁閉室依慣例操練
結果不幸的胖子...熱衰竭死了

又一個阿兵哥熱衰竭死了
軍隊老大心態覺得這沒什麼
了草想用意外結案

沒想到雪球越滾越大
軍方下不了台又想掩飾過錯支支吾吾
媒體見縫插針、捕風捉影
什麼消失80分鐘、殺人滅口、灌水虐殺、盜賣軍品、開妓院放高利貸
各種污衊揣測紛紛出籠

搧風點火操弄下,名嘴、鄉民、洪大姊成了正義真相化身
軍隊從下到上18嫌犯成了罪無可赦的魔頭

我問吶
萬一那些魔頭是被過度妖魔化
部分名嘴鄉民亟欲逼死他們的作法
跟范等人有什麼不同




lovekingmaker wrote:
二十五萬人當時上街頭...(恕刪)


我先說,我不懂軍審法。我也必需講對馬總統這一段並不適合,亦可說不合理。

不過,今天是誰先踐踏法治、蔑視人權?你以為洪員案是軍中第一次發生軍人死亡嗎?

多少軍人死亡,都是以意外結案?許多人對軍中文化積怨已久,洪員案只是一個導火線而已。


因為你說支持洪案者認為多數人就是對的。我回說,我並非認為多數人是對,少數人是錯。

如果我有說少數不支持洪案者就是錯的,那就是不合理了。清楚了嗎?


小弟會提到洪大姊是因他跟洪慈庸很像,都在浪頭上,都有全國影響力,但浪頭總會下來,廣大興案就隨之沉寂了,要參拜洪仲丘來喚起大家的重視,我這樣說有錯嗎?


你從何得知她是要來喚起大家的重視?而且你批評她人心如何如何,跟你現在講的不一樣喔。

另外有一女歌手也去慰問洪家人,也是因為她堂哥在軍中死的不明不白。

難道你也要說,因為她要開演唱會,所以才去做秀的嗎?

你要不要解釋你這種心態為何?

喔!我只是說明網路的氛圍改變了,出現了對洪慈庸的反思,至少在那討論串批判洪慈庸的聲音佔多數,但這又如何?這是反對洪的場子,在社會上、網路上聲音大聲的還是k大您這樣的人呀!人數又有何意義?不論人多人少,小弟的觀點仍然不變,就算只有我一人,我還是覺得自己所說無誤,更何況有五人支持呢!小弟就感激涕零了!

所以嘛,即便你引用的只是一點都無根據的yahoo情緒發文,我也不會說少數人就是頑固份子嘛。


您說的對!但我再說一次,不論誰怎樣說,贊成人數是多是少,我的觀點不變阿!我只是欣慰反洪家的聲音出現而已!在這濫情的世道實在非常難得呀!

堅守自己的論點很不錯,不過你這段話,又讓你自已陷入矛盾之中了,

在洪案中你一直強調多數人不一定是對的,那如果今天反洪家的人,多於支持洪家的人,那情況又是如何?

你一開始就要堅持你的論點即可,別說什麼多數人、少數人這種東西,就不會顯得你的文章前後不對。

世上"絕對"的真理很少,有時候話別說死。


高級知識分子就不會盲目嗎?那您以為他們的目的是什麼?您會讀心術嗎?

當然會啊,不過如果那25萬人都是盲目的,都是別有目的,我馬上退出這版。

相反的,你覺得那25萬人都是盲目的,都是別有目的嗎?


所以對您來說累犯、重刑犯不配當人,不應給予人權嗎?我們可以把他們當畜生一樣隨意對待嗎?

你很愛生一些我沒講的話。我有說他們不配當人嗎?可以把他們當畜生一樣對待嗎?

他們有的人權是受限,因為他們是破壞人權的人,一個破壞人權的人,有什麼資格享受一般人權。

情況就是即便是查無實証據,無罪釋放,若案情太過離譜,也應對涉案人做另外的調查。

我有斷定范員有罪嗎?他有被抓去關嗎?

是你說什麼名譽上的損失有的沒有的,如果今天沒有濫用權力的話,造成此一案件,

誰會把焦點放在他身上?那就根據目前看得到的証據,你覺得他有沒有濫用權力?

今天他不像媽媽嘴案的另外三個涉案人,根據証據這三個人是真的無辜。

你沒回這段耶,洪員可會回來?洪家的傷害誰又能彌補?

要打嘴,你會先腫起來。


你真會東拼西湊耶。

你為何不敢把我的這段整篇貼出來?

第二段,我明明是講說:

"一、你邏輯清不清楚,不用我說,從這層樓的網友回應來看,可略知一、二。

網友的回應,至少比你引用yahoo知識那唯一3個人的發言還要多。"

這跟你問的「真理」「一定」掌握在大多數人的手中?完全不相關嘛。

開始打烏賊戰了嗎?你不要老說我打臉嘛。


范家隱私沒被保護,我也無能為力吧。要挖也要挖出正確的,壹週刊很多都是假的。


核四案,我沒注意到。


四、你是否以為「真理」「一定不會」掌握在大多數人的手中?

如果說真理跟人數沒關係,那你一直在洪案中質疑多數人就是對的嗎?那你在質疑什麼?

難道多數人的質疑都是假說嗎?

五、您覺得名嘴說的洪案「真相」都是假的嗎?

那你覺得副參謀總長都出來道歉,案子就可以水落石出了嗎?

看看最近的新聞,軍方被告都要轉成污點証人了。

六、你說洪員姐姐是洪太后、洪則天是客觀的陳述,

提出合理懷疑,沒有問題吧。由於軍方辦案的方法,不講就是結案了,永遠沒有真相。

這段是你回的吧。

"但他只要一指控誰,大家就會認為那人有害死洪的嫌疑,被冤枉的人還不敢提告,這不是「女皇」不然是什麼?「女皇」不過客觀描繪洪慈庸的影響力以及行徑而已,

我從來沒說這是客觀的陳述,這是一種感覺,不然我也不會欣慰了!"

我看錯了嗎?

這是你講的。
七、您認為對台灣所有的人來說,洪案比核四案、大埔案更重要,乃是不查明真相,就會動搖國本,讓台灣成為鬼島的天字第一號案嗎?

我有說台灣是鬼島嗎?我只說洪案會把台灣變成鬼島嗎?k大這樣說不啻是指鹿為馬,為我帶帽子!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我只說洪案會把台灣變成鬼島嗎?"那是我看錯了。

我回來了,我當中也有些問題,也請回覆吧。




愛雷島之心 wrote:
一個白目胖子仗著學歷...(恕刪)


樓主啊,洪員死後,還有人講這種話。那他的人權、名譽在那?

還是死後就沒人權、名譽了?

----

媒體、鄉民也許太過,

因為變成不爆料就沒有人會去查的這種局面了。

如果軍方可以一開始把案情交待清楚,別留那麼多想像空間。

事情會搞到這種地步?
kevinwu6778 wrote:
要被証據完完全全攤在法庭上本來就是很難之事。

尤其是在有心、有權人操作之下。...(恕刪)



就是因為沒證據,這案子才能拖到大家疲累到反過來檢視洪家人言行舉止。

司法凡事要證據,有證據大家都好辦好結案,司法有證據又不公怎辦,當然用101招拖個天荒地老...,有一方身心俱疲妥協最好,對錯權重、媒體怎說、不平者方未來誰管你如何,有作業可交就是司法進展的大歡喜。

身為可能的未來犯罪者,早就利用了完全沒有畫面、證據此點,可以燒的就不要用埋的,可以吞下去的,就不要被照出來吐出來拉出來。
我的基礎功 隨手拍出喜歡的照片^^

kevinwu6778 wrote:
洪員死後,還有人講這種話。那他的人權、名譽在那?

還是死後就沒人權、名譽了?


竄改成績、拒背值星,被放過二次,第三次竟還違規帶照相手機入營,逼的長官不辦他不行,不然以後紅軍不就都可以擺老違規,這是不是白目行為?要不要問問當兵退伍的人來說說?
再換一個問法,如果洪員未死,他的這行為你認為白不白目?
會說他白目,跟他的生死無關,說的是他的行為!
happyspirit wrote:
就是因為沒證據,這案...(恕刪)


是阿 依照軍檢的辦案慣例 沒證據就是自殺

1999年4月13日,澎湖防衛司令部工兵連少尉排長江銘鈞,在13日上午被

發現陳屍澎湖國軍英雄館房間內,當時他身著軍用內衣,頭套塑膠袋,雙

手被童軍繩反綁,繩子還繞至頸部,窒息而死,檢察官認為他殺可能性高

。還有,在2000年1月7日,台中師管區司令部上士張馨勻,上午10點被

人發現墜樓身亡,頭套塑膠袋,嘴部被貼膠帶,身體遭棉被套包裹,身體

多處外傷,軍檢會同警方及法醫解剖,推斷係左額頭於極短時間遭撞擊致

死,家屬也提出8、9項他殺疑點。但這2個案件也都是以自殺結案。

雷政儒身高180CM 被發現吊在廁所高度只有160CM的水管 也算自殺

simon_tzou wrote:
竄改成績、拒背值星,被放過二次,第三次竟還違規帶照相手機入營,逼的

長官不辦他不行,不然以後紅軍不就都可以擺老違規,這是不是白目行為?

要不要問問當兵退伍的人來說說?



真可笑 不辦他是洪有問題還是上級有問題

洪有用人脈去施壓上級不辦他才能說有問題

用這種當藉口 挺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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