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kingmaker wrote:
所以我的看法不重要阿...(恕刪)
你別扯那麼遠好不好,洪員的案子,另篇有談。
我是問你就表面情況來看,不可能自殺的行為,卻被判為自殺。
你同意嗎?這種離譜的案子,你都同意,那不表示你也只跟軍方走而已。
改天分屍案,找不到証據,抓不到兇手,根據你的邏輯,都可以算是自殺了。

今天有權之人可以顛倒是非,但你卻都看到不非法之處,這樣你也同意嗎?
lovekingmaker wrote:
照您這樣說,一般人對...(恕刪)


kevinwu6778 wrote:
你別扯那麼遠好不好,...(恕刪)
lovekingmaker wrote:
二十五萬人當時上街頭...(恕刪)









happyspirit wrote:
就是因為沒證據,這案...(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