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_tzou wrote:
竄改成績、拒背值星,...(恕刪)
你都認為拿手機要送軍法審判了,還有什麼你不可以講的?

你都對可以了嗎?問問當兵退伍?你騙沒當過兵的啊?
比這更誇張的都有。
wndforce wrote:
案例一
1995年6月9日,停泊於高雄左營軍港的海軍南陽艦準備出港執行偵巡勤務,於該艦服役的二兵黃國章撥電話回花蓮老家,向母親陳碧娥求救「軍艦離港後會有人對我不利」,黃母未予理會。是日半夜,軍方致電黃家表示「你的兒子落海失蹤,是因為受不了軍中壓力而跳海自殺。」黃國章落海失蹤後,母親及親朋好友陸續收到黃國章的來信,指出「家人不幫助我,我只有三條路可走,一是殺人,二是逃兵,三是死。」「你們放心,如果來世還有緣,來世也會還,直到還清為止。」[1]
黃國章落海失蹤後的第六天,遺體被中國福建籍漁船發現打撈上岸,由於中國公安不同意將遺體送回台灣,黃母只得在當地進行火化。返台後,黃母帶帶著四張名片大小的照片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趙昌平要求將照片放大,結果發現黃國章頭部插有鋼針,及一個三角形銳器。[1]
此一發現引起舉國譁然,軍方亦備感壓力,然始終未能尋獲證明黃國章遭殺害棄屍的證據,最終海軍總司令部於1997年7月22日宣布全案不起訴,僅有時任上校艦長馮逸成遭監察院彈劾。
案例二
1994年11月3日,雷政儒曾於服役時打電話回家說:「我看到了不該看的事,陸博士(即陸悌瑩,本名林菊芳)要我死,我會被害死,趕快想辦法調離飛指部。」雷子文立即打電話請一位任職於三軍大學的少將郭震,代為向飛指部轉達關切之意。飛指部副指揮官歐陽維憲先後約談了雷政儒本人,又指示先讓雷政儒休假。未料當日稍晚,雷政儒即在廁所被發現以黑紗腰帶「自縊」(軍方說法),雷子文趕到飛指部本部營區,親自予以急救,後送三軍總醫院,仍在11月4日過世。
此案疑點甚多,中華民國軍方態度遮掩,例如曾經阻撓日本名法醫柏村征一到台灣協助相驗工作,致其近一年後才獲准。日本法醫認為本案是「他殺」後再偽裝成自殺。台灣法醫方中民則認為「他判定自殺就是自殺……任何相信日本法醫說辭的人就是『損害國家主權』、『喪權辱國』。」方中民後來捲入另一冤案「江國慶案」,被列入「狗官名單」(台灣知名法醫楊日松未判定是自殺)。
案例三
尹清楓 (1946年2月8日[1]-1993年12月9日) 籍貫山東省濟南,出生於甘肅省蘭州,1949年隨父到臺灣,居住於臺灣省高雄縣岡山(今高雄市岡山區),係海軍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系五十七年班(就讀期間該校被併入剛改名的中正理工學院)[2],為職業軍人,官拜中華民國海軍上校。在擔任海軍武獲室執行長(當年海軍總司令為莊銘耀上將)期間為人所殺害,1993年12月10日被漁民發現浮屍宜蘭縣東澳附近烏巖角外約四至五百公尺處外海。
尹清楓生前不見經傳,但因為執行二代艦採購業務,包含拉法葉艦在內的四件艦艇軍購案總預算達新台幣1152億之譜,臺灣社會普遍相信尹清楓命案與軍購案當中的龐大利益有關,一開始時海軍總部軍法處僅簡單判定死者為自殺,而沒有大力調查此案,但隨著家屬抗議以及媒體注意後,因死亡過程充滿各種疑問,以及在死亡後陸續牽連出許多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採購問題與弊端。
以上資料轉自WIKI
water7 wrote:
現在講起人數,請問人多人少有分別嗎?你挾著網友的意見沾沾自喜說證明自己是對的,還說個不停,先不論效果,單就心態而言你才真正符合挾他人意見要求別人聽你的。
water7 wrote:
議題重不重要,看人事時地物,不是你認為的議題才重要。洪案不值一晒?是無法證明有多少不肖軍官因為這件事懂得收斂,但總是對某些人達到警惕的效果,或許也阻止了一些即將發生的憾事發生,重不重要?
water7 wrote:
洪衛兵、女皇?當你認同這些詞彙時不就跟你口中用魔頭形容那四人的人是一樣?冷嘲熱諷會比直接批評來的有道德跟高尚?又是一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water7 wrote:
今天就算雙方講了什麼互損名譽的話,干卿底事?而這主題不值一晒,本來沉下去的又被你拉起來,這主題又有多麼重要啊?
kevinwu6778 wrote:
你沒說就好了啊。
只是要講清楚,不要前篇文說了,後篇再來解釋,會讓人誤會的。
樓主啊,這就是反洪家的人,竟然說我是洪家請來的打手。
那豈不是跟你在解釋你跟國軍沒關係,沒為國軍護航一樣嗎?
所以說,樓主啊,你一直強調人多就一定是對的嗎?
這樣子看來,人少也未必是對的啊。
就跟你講過了,網路上的資訊就是如此。連家屬受訪的資訊也是如此。
多少軍中案件家屬得到的資訊都是有限的?
那請問你要如何才能得到你所謂完整的資訊?
如果連家屬都得不到,我卻能得到的話,我還需要在這跟你嘴炮嗎?
我要如何去看桃檢的報告?上網看嗎?那資訊是正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