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simon_tzou wrote:
竄改成績、拒背值星,...(恕刪)


你都認為拿手機要送軍法審判了,還有什麼你不可以講的?

你都對可以了嗎?問問當兵退伍?你騙沒當過兵的啊?

比這更誇張的都有。

joe1232027 wrote:
我可沒說25萬人是蠢...(恕刪)


一、你是現在才改口這樣說的喔,你上一篇回文是這樣講的嗎?你直接講蠢貨耶。

二、不是正式報告,我也不知要去那找。

如果沒根據就別談的話,這層樓就別蓋了吧,難道樓主講的都有根據?

支持范員的都有根據?你們都知道案情真相了?

三、他罪不致死,也沒人判他死,不過重點是他今天死了啊。

如果罪不致死,也沒人判他死,那為何死了?你跟樓主一樣嗎?




wndforce wrote:
案例一
1995年6月9日,停泊於高雄左營軍港的海軍南陽艦準備出港執行偵巡勤務,於該艦服役的二兵黃國章撥電話回花蓮老家,向母親陳碧娥求救「軍艦離港後會有人對我不利」,黃母未予理會。是日半夜,軍方致電黃家表示「你的兒子落海失蹤,是因為受不了軍中壓力而跳海自殺。」黃國章落海失蹤後,母親及親朋好友陸續收到黃國章的來信,指出「家人不幫助我,我只有三條路可走,一是殺人,二是逃兵,三是死。」「你們放心,如果來世還有緣,來世也會還,直到還清為止。」[1]
黃國章落海失蹤後的第六天,遺體被中國福建籍漁船發現打撈上岸,由於中國公安不同意將遺體送回台灣,黃母只得在當地進行火化。返台後,黃母帶帶著四張名片大小的照片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趙昌平要求將照片放大,結果發現黃國章頭部插有鋼針,及一個三角形銳器。[1]
此一發現引起舉國譁然,軍方亦備感壓力,然始終未能尋獲證明黃國章遭殺害棄屍的證據,最終海軍總司令部於1997年7月22日宣布全案不起訴,僅有時任上校艦長馮逸成遭監察院彈劾。

案例二
1994年11月3日,雷政儒曾於服役時打電話回家說:「我看到了不該看的事,陸博士(即陸悌瑩,本名林菊芳)要我死,我會被害死,趕快想辦法調離飛指部。」雷子文立即打電話請一位任職於三軍大學的少將郭震,代為向飛指部轉達關切之意。飛指部副指揮官歐陽維憲先後約談了雷政儒本人,又指示先讓雷政儒休假。未料當日稍晚,雷政儒即在廁所被發現以黑紗腰帶「自縊」(軍方說法),雷子文趕到飛指部本部營區,親自予以急救,後送三軍總醫院,仍在11月4日過世。
此案疑點甚多,中華民國軍方態度遮掩,例如曾經阻撓日本名法醫柏村征一到台灣協助相驗工作,致其近一年後才獲准。日本法醫認為本案是「他殺」後再偽裝成自殺。台灣法醫方中民則認為「他判定自殺就是自殺……任何相信日本法醫說辭的人就是『損害國家主權』、『喪權辱國』。」方中民後來捲入另一冤案「江國慶案」,被列入「狗官名單」(台灣知名法醫楊日松未判定是自殺)。

案例三
尹清楓 (1946年2月8日[1]-1993年12月9日) 籍貫山東省濟南,出生於甘肅省蘭州,1949年隨父到臺灣,居住於臺灣省高雄縣岡山(今高雄市岡山區),係海軍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系五十七年班(就讀期間該校被併入剛改名的中正理工學院)[2],為職業軍人,官拜中華民國海軍上校。在擔任海軍武獲室執行長(當年海軍總司令為莊銘耀上將)期間為人所殺害,1993年12月10日被漁民發現浮屍宜蘭縣東澳附近烏巖角外約四至五百公尺處外海。
尹清楓生前不見經傳,但因為執行二代艦採購業務,包含拉法葉艦在內的四件艦艇軍購案總預算達新台幣1152億之譜,臺灣社會普遍相信尹清楓命案與軍購案當中的龐大利益有關,一開始時海軍總部軍法處僅簡單判定死者為自殺,而沒有大力調查此案,但隨著家屬抗議以及媒體注意後,因死亡過程充滿各種疑問,以及在死亡後陸續牽連出許多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採購問題與弊端。

以上資料轉自WIKI




WIKI是什麼?你可以去查一查,那屬於有效文件嗎?一定是事件經過?我自己查了.不是喔!
但為免有心人士扭曲我的想法,我說明一下我的意思,你我都不知道事情經過還有結案的理由,如果僅憑一些不一定準確的訊息去判斷是非對錯好像有失公道,如果事件真如媒體所述的結果那麼顯而易見三歲小孩都會辦,那軍檢再白癡都不會辦成這樣!當然這是我的推斷,如果真有具法律效力的訊息出現,證明軍檢真把案件辦成這樣,那我就會跟大家一起罵他們是豬頭三了!

不過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事情的始末,很想知道軍檢以自殺結案的理由!總不會是找不到兇手所以是自殺吧!希望版上有那位神人解惑!

water7 wrote:
現在講起人數,請問人多人少有分別嗎?你挾著網友的意見沾沾自喜說證明自己是對的,還說個不停,先不論效果,單就心態而言你才真正符合挾他人意見要求別人聽你的。


我不太懂我把我的感覺寫出來,縱然被罵說「自我感覺良好」(這是總統常犯的毛病),但有「挾」他人意見「要求」別人聽我的意思嗎?「要求」是一定要按照我的方式做,不然就會受懲罰的意思,請問諸位大大,我有嗎?


water7 wrote:
議題重不重要,看人事時地物,不是你認為的議題才重要。洪案不值一晒?是無法證明有多少不肖軍官因為這件事懂得收斂,但總是對某些人達到警惕的效果,或許也阻止了一些即將發生的憾事發生,重不重要?


我認為洪案不重要,您認為洪案重要,但那要拿來跟什麼案件比,總有客觀的標準在。您說洪案的爆發阻止了軍隊中即將發生的憾事,當然沒有問題,但核四的問題卻是必然會發生的,您可以看看自由時報昨天對林宗堯的專訪,您把所有的焦點放在洪案身上,但洪案了不起關係整個軍隊,軍隊也不過是社會的一部分,核四卻攸關到整個台灣的存亡,這個議題不是因為我認為重要才重要,它本來就比洪案重要太多;您對預防軍隊會出現冤案,念茲在茲,對可能把台灣變成鬼島的核四,卻認為只能閃邊,這是怎樣的心態呢?
縱然發生恐怖攻擊、大地震、大海嘯,土地會因此而污染嗎?會產生千萬年都不能處理的核廢料嗎?會讓我們的下一代飽受癌症威脅嗎?如果會,都是牽扯到核能事故,您認為比起洪案,核四只能閃邊,不得不說是「見樹不見林」了!


water7 wrote:
洪衛兵、女皇?當你認同這些詞彙時不就跟你口中用魔頭形容那四人的人是一樣?冷嘲熱諷會比直接批評來的有道德跟高尚?又是一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就算冷嘲熱諷也是在尊重人權的方式下進行批評,我不覺得我多高尚,但至少做到我說的尊重人權,縱然批評也不牽涉人身攻擊,您說我寬以待己,小弟並不同意!魔頭跟女皇的差別,我已經講得很清楚,請參前述!

water7 wrote:
今天就算雙方講了什麼互損名譽的話,干卿底事?而這主題不值一晒,本來沉下去的又被你拉起來,這主題又有多麼重要啊?


那我想問洪案「干w大底事」?你這樣說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媒體、鄉民公然踐踏人權就干我底事,也跟每個人息息相關,因為每個人不見得會當兵,但都可能被媒體、鄉民無端污衊,其中也包含你跟我!你覺得我們能坐視不管嗎?如果是,您真的被洪案給困得太深了!
洪案本來就不重要,但洪案牽涉到的人權議題卻是無比重要,這讓我們看到社會「濫情裡盲」對人權、法治的戕害,我根本不在意洪案,但對人權議題卻是念茲在茲,基本上我還是失敗的,因為大家都在看洪案,而少關切人權,這也是我會毀約,縱然萬箭穿心,卻仍一直拼命宣揚己說的原因!
1.我說被操弄的是蠢貨,所以被操弄的是蠢貨,沒被操弄的就不是,這邏輯很難懂嗎?反而是你要把25萬人聯結在一起,難道是他們的支持都沒根據?雖然我不確定,但我猜想應該是有媒體名嘴以外的資訊,要25萬人都毫無根據的相信,我猜也不可能!拜託你去看一下桃檢針對滅證的調查好不好,這樣我們討論就不會鬼打牆,不過如果是洪衛兵那另當別論!

2.你也知道你講的冤案,並不是確切的依據,那你還好意思拿出來當你論點的佐證!要講邏輯講不贏樓主就拿故事出來說,版上有些大大能詳細看到一些起訴書等內容再出來講,我還比較佩服!

3.他罪不至死,又沒人判他死!那你拿他罪不至死來喊冤也太奇怪!法官誤判入獄,縱使人不小心死在牢裡也叫冤獄,不是法官謀殺,家屬應該不會去跟法官哭他罪不至死啊!當然法官要負責那是沒話說的!

joe1232027 wrote:
WIKI是什麼?你可...(恕刪)


請問你是要知道多細節呢?

現在能找到都是網路上的資訊而已,不止wiki,很多網站皆有相似資訊。

黃國章、雷政儒都有詳細報導,去看看吧,你覺得網站上所有的資料都是做假的話,也無所謂啦。

軍方連家屬都不講案發經過了,你要去那裡找案發經過?

如果你非要知道案發經過才可以討論的話,那我認輸可以了嗎?

對了,你到底有沒有說那25萬人蠢貨呢?

kevinwu6778 wrote:
你沒說就好了啊。

只是要講清楚,不要前篇文說了,後篇再來解釋,會讓人誤會的。

樓主啊,這就是反洪家的人,竟然說我是洪家請來的打手。

那豈不是跟你在解釋你跟國軍沒關係,沒為國軍護航一樣嗎?

所以說,樓主啊,你一直強調人多就一定是對的嗎?

這樣子看來,人少也未必是對的啊。

就跟你講過了,網路上的資訊就是如此。連家屬受訪的資訊也是如此。

多少軍中案件家屬得到的資訊都是有限的?

那請問你要如何才能得到你所謂完整的資訊?

如果連家屬都得不到,我卻能得到的話,我還需要在這跟你嘴炮嗎?

我要如何去看桃檢的報告?上網看嗎?那資訊是正確的嗎?



問題是我前篇沒說,你故意這麼說是有什麼用意?

你怎麼知道家屬的資訊是有限的?家屬還是網路說的?

桃檢的滅證調查還做成庶民版,你連上官網看都懶還硬要凹!

joe1232027 wrote:
1.我說被操弄的是蠢...(恕刪)


那誰被操弄啊?你涉及人身攻擊喔。

樓主啊,j大涉及人身攻擊,會不會被告?

我也有說過25萬人絕非都是完全是在為洪案出聲的。

桃檢的報告一事,上篇已講了。

我提供的資訊裡面也有一些軍方提供的案情經過,你也都不信了。

你也許又會說這些都是被改過了。


我提的這些是故事?

剛好樓主是學歷史的?真實發生的事,可以歸為故事嗎?

你自己都說網路資訊並非都是假,那你為什麼就選擇相信我所提供的就是假的?


我本意是說"那他是犯了死罪?不然怎麼會死?"是疑問關禁閉為什麼會死。

這樣子問很奇怪嗎?

joe1232027 wrote:
WIKI是什麼?你可...(恕刪)

如果有公正的判決文出來,那還叫冤案嗎?
閣下要求冤案的正式文件,有哪個法官會寫出自認冤案的判決文?在下找不到,也許您找的到吧。
lovekingmaker wrote:
難道洪家不是援引二十五萬人的聲勢按照自己的意思去指揮檢調,隨意踐踏人權嗎?當然有!所以小弟對「挾」字的用法並沒有問題!以上敬覆w大!

踐踏人權的指責相當嚴厲,您有相當事證證明洪小姐踐踏人權嗎?還是把媒體的作為都要求洪小姐負責?

kevinwu6778 wrote:
樓主啊,這就是反洪家的人,竟然說我是洪家請來的打手。

那豈不是跟你在解釋你跟國軍沒關係,沒為國軍護航一樣嗎?

所以說,樓主啊,你一直強調人多就一定是對的嗎?

這樣子看來,人少也未必是對的啊。


哈哈!j大、k大兩位不用這樣啦!動了意氣,其實對討論沒什麼幫助,至於人少人多,我記得前幾層樓曾講過,真理跟人多少沒有關係,而是證據力的強弱,我還跟k大說的呢!k大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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