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joe1232027 wrote:
桃檢的滅證調查還做成庶民版,你連上官網看都懶還硬要凹!


j大,我也沒看過,能否請您po網址上來,讓小弟及諸位大大拜讀一下!謝謝您!

至於k大,我還欠您一篇回文,無奈今天要研習,可能要晚上了,請包涵!

愛雷島之心 wrote:
一個白目胖子
仗著學歷還好又快退伍
口不擇言得罪了平常打從心裡看不起的作威作福上士
上士為了殺雞儆猴豎立威望
想辦法把胖子關了禁閉


我能理解愛大的情緒,但洪已死,死者為大,您這樣寫,就會讓人不理性的看待這件事,這對討論的幫助不大呀!
我嘗試按您的意思寫:

洪的學歷很不錯,但他不懂得人情事故,在軍中惹惱了許多長官,便趁他退伍前,無視規定,硬要關他禁閉。

這樣是否比較好些?


愛雷島之心 wrote:
又一個阿兵哥熱衰竭死了
軍隊老大心態覺得這沒什麼
了草想用意外結案

沒想到雪球越滾越大
軍方下不了台又想掩飾過錯支支吾吾
媒體見縫插針、捕風捉影
什麼消失80分鐘、殺人滅口、灌水虐殺、盜賣軍品、開妓院放高利貸
各種污衊揣測紛紛出籠

搧風點火操弄下,名嘴、鄉民、洪大姊成了正義真相化身
軍隊從下到上18嫌犯成了罪無可赦的魔頭

我問吶
萬一那些魔頭是被過度妖魔化
部分名嘴鄉民亟欲逼死他們的作法
跟范等人有什麼不同


這點我是同意愛大的說法,尤其是最後一段,寫得真好!小弟佩服!但也希望諸位大大可以批評,但還是要尊重彼此,這樣才會有更多討論的餘地。
wndforce wrote:
踐踏人權的指責相當嚴厲,您有相當事證證明洪小姐踐踏人權嗎?還是把媒體的作為都要求洪小姐負責?


我記得我po過洪慈庸舉出十八位嫌疑犯的網址,承w大質疑,我再po這個昨天的新聞吧!

自由時報

洪慈庸︰沈威志是串供要角應羈押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涉及洪仲丘案被收押的前陸軍五四二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及上士范佐憲等三人,委任律師將對羈押提出抗告,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昨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被告律師依法律程序提出抗告,家屬予以尊重。她並認為,洪案的串供大會皆由前旅長沈威志召開,沈在串供滅證部分扮演重要角色,應予羈押,希望桃檢能夠針對沈威志做審理。

洪慈庸並質疑,憲兵官蔡忠銘因為不肯處理洪仲丘送禁閉案才迅速被調職,後面是不是有高官指示,什麼人有這樣的權力去指揮這樣的事情,都必須要釐清。

她並說,五四二旅士官長陳以人的部分也是,因為串供大會是陳以人講出來的,陳以人可能知道許多事情,家屬也希望檢方能針對陳以人部分加以了解。

至於二六九旅禁閉室的戒護士陳毅勳,洪慈庸表示,陳毅勳的角色比較特殊,他被控凌虐部屬致死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是被起訴的十八人中罪名最重的人,現在形同被軟禁在蘭指部,家屬認為他可能有些事情本來很想講出來,卻沒辦法講,現在移到一般司法審理,希望一般司法可給予他更多的保護,讓他能夠講出事實。






洪慈庸要合理的質疑,當然可以,但請提出證據,洪慈庸沒提證據就直指沈威志是串供大會的要角,要桃檢羈押壓沈;接著又懷疑蔡忠銘被撤職是有高官指示,但也是「合理的懷疑」,請問這不是指揮辦案,這不是入沈威志於罪,不然是什麼?沒有證據的指控就是「血口噴人」,如果w大是沈威志,你不會這樣感覺嗎?這可不是媒體的作為,這一字一句,都出自洪慈庸之口,他不負責,難道要您w大來負責嗎?

順道問一下諸位大大,如何標紅色字體的字壓!小弟都不會,真慘!

lovekingmaker wrote:
哈哈!j大、k大兩位...(恕刪)


那會動氣?一開始我就講了,嘴炮而已。

証據力的強弱?

我也跟你說過了,要把真實的一面呈現出來,本來就是一件很難的事。

尤其在有心人士的操弄下。在當今社會時有所聞,你不會不知道吧。

還是你是住在桃花源?

今天你只講法律層面,一般事情當然是沒問題,

但是遇到這種兩造不平衡的狀態下,法律通常是用來保護有權的那方。

在當今社會時有所聞,你不會不知道吧。還是你是住在桃花源?

你要講人權?今天又發生一個煙毒累犯發瘋打了一個學生,情況還滿嚴重的。

請問人權是要保護誰啊?

寫下我的判決後,我不再回了,因為很耗時間。

說洪案是陰謀論,根據很多網友的看法,可以說是比例較低,不無可能性,但很難成立。

不過今天洪員死在禁閉室是事實,為何死大家也都清楚了。

只有禁閉士該負責嗎?有人說不需連坐?那以後長官叫下屬做一些犯法的事,不就可以推個一乾二淨?

軍方一開始就要以意外來結案,這要讓家屬如何接受?

調查開始才別人說一步,軍方才一步,要如何怪別人爆料?

就以范員在醫院的背影照來講,難道沒有別台錄到正面照?一定要拿一張充滿爭議的照片來當証據?

范佐憲、陳以人這種士校出身的,很多都是這種調調。

不是說壞,但是皮,這種人一但有權以後,就會搞一些有的沒的。

雖然無傷大雅,不過太過頭了,就像今天這樣,他們雖然不是直接關係,但間接關係絕對跑不掉。

差別在於,法官視他們涉及多深而已,例如有沒有交待特別關照這種話。

還有,有人說"別等你家的小孩死了,再來說。"x話?

這句才是重點!沒看到雷子文自焚嗎?雖然是特例,不過可以想像每個做父母看到小孩這樣,

會有多心痛?到時你能冷靜的面對事情嗎?再幫他們這些人維護人權嗎?

我的判決完了。我不會回了,太費時了,

所以我也不會要求樓主解釋客觀的描繒跟客觀的陳述有什麼不同。

也不會要求他解釋為什麼對廣大興案的洪大姐有如此的批評。

桃檢報告我看了,又如何?

我接受啊,我又不是只相信自已想看的,不想看到就說資料假,就說別人講的是故事。







k大要離開了?這不太像您的風格,實在很可惜!

lovekingmaker wrote:
k大要離開了?這不太...(恕刪)


還沒離開,再回你一下。

回這些太耗我時間了,再說很多都是只有我再問而已。

kevinwu6778 wrote:
還沒離開,再回你一下。

回這些太耗我時間了,再說很多都是只有我再問而已。



k大說的也是,小弟昨天回風無大就花了一小時,以後開學,可能也沒辦法回這樣長了!k大的問題,我晚上在回您!︿︿

kevinwu6778 wrote:
那誰被操弄啊?你涉及人身攻擊喔。

樓主啊,j大涉及人身攻擊,會不會被告?



你邏輯有問題喔!被操弄的人要出來承認他被操弄所以我人身攻擊?沒被操弄的人自然不是我所談的

人,你是那一種?

我看的資料是官方網站所公布有法律效力的,你看的是官方網站嗎?混為一談,唉!

通常家屬的觀點帶著私人的情感不客觀是很正常,我也能接受,你如果真和我一樣是局外人不是應該看

事實,而非單方說法,當然你我不是高官也看不到這些資料,但就因看不到完整資料,如此就可以斷定是

冤獄嗎?如果你真有心多讀點書去當個有權力調閱資料的那個人,再幫忙喊冤!

我貼一個聯結給你參考,我不是很專業貼的不好別見怪!網頁下面有附件是桃檢針對民眾的疑慮做出的

問答,如果你很忙可以先看這一個問題的解答Q:102年7月3日下午是否是人為因素造成監視錄影畫面

發生影像遺失?我相信洪家人如果認真看監視器檔案應該黑畫面的問題第一時間就不存在,是有意不

說還是沒看見,你我都不知,你自己去想吧!

當然這不代表這案件的真相,只能說明很多人說的國防布其實是笑話一則,黑畫面的問題也是一些人杜

撰出來.http://www.tyc.moj.gov.tw/ct.asp?xItem=314001&ctNode=14411&mp=012


kevinwu6778 wrote:
還沒離開,再回你一下。

回這些太耗我時間了,再說很多都是只有我再問而已。


這棟樓能蓋到七百多層,k大心血功不可沒!在此向k大說聲謝謝!小弟私心希望這棟樓能蓋到一千層,讓洪案的人權議題能得到彰顯,但也期盼諸位潛水的大大,能參與討論,小弟雖只有一人,但與諸位討論的熱情不減,雖然以後很難動不動回很多,但仍會秉持開版標題的精神,會努力回覆大家!

k大,若無時間回文,也請您偶爾來本版逛逛,若有意見,請再私訊給小弟,小弟必當回覆!︿︿

lovekingmaker wrote:
我記得我po過洪慈庸...(恕刪)

法院認為有串供之虞 就可以裁定羈押

通常是在串供發生之前就羈押了

不用舉證

==
還是想要舉證說

已經串供了~所以不須要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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