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700543 wrote:
是阿,反正用嘴巴講講,不痛不癢.
信耶
外界不斷揣測鄭捷犯案動機,但警方說,目前只能持保留態度,因為鄭只供稱從國小六年級就有殺人的想法,當時因同班兩名女同學愛向老師打他的小報告,令他十分討厭,想要殺兩人。
幸運的是,鄭捷不知兩名女生就讀的國中,又不記得她們的姓名,數度打聽都找不到人,才打消殺害兩人念頭。
鄭捷也告訴警方,他有心儀的女生對象,但「要走這條路,怕傷到人家,所以不敢交女友」,警方認為他早已決定殺人,犯案動機與感情生活無關。
警方說,鄭捷家住板橋,到台北市上學,都以捷運為交通工具。國、高中時就計畫在捷運殺人;鄭捷曾說「國中、高中階段與我接觸的同學都知道」。
鄭並表示,未滿十八歲少年殺人,不會判死刑,才等到成年才做。為了訓練體能殺人,才念軍校,但成績不佳被退學。3個月前決定殺人後,才買1把摺疊刀,開始每天跑步健身準備。
「因為體力用盡,很累,也夠了,就不想再殺人了。」鄭捷供稱,列車抵達江子翠站後,他手持刀子走出車廂,沒有再殺人的想法。當時他也累了,走到月台,步伐緩慢搖晃,民眾向他扔垃圾桶,他一點反抗或激烈反應都沒有,也不想逃跑,最後棄刀,被民眾制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