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ObiWong wrote:
這是你說的喔我可沒...(恕刪)
其實事後馬上報案就ok了


真的這樣嗎? 你走過法院?
abcpanadol wrote:
真的這樣嗎? 你走...(恕刪)


你可以走進警局問

不用走進法院問

什麼是性侵害?遭受性侵害時,可向哪些單位求助?警察機關保護措施與流程?

(一)性侵害係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它是對個人隱私侵犯的犯罪行為,並非僅是單純的性攻擊,必須依法究辦。

(二)遭受性侵害時,可向哪些單位求助?
1、醫療院所:各地醫院、診所會把您當作急診,驗傷分類第一級病人,優先處理。
2、社政單位:可洽當地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
3、警政單位:緊急報案專線:110。

(三)警察機關保護措施與流程?若不幸受到性侵害,請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單位會採取下列措施及流程來保護:
1、警政署已實施「單一窗口」報案制度,任何單位都可受理報案;受傷害後應儘快報案,以利警方爭取採(蒐)集物證,將歹徒繩之以法。
2、警察(分)局會指派受過性侵害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協助,並徵求同意後,由員警陪同至醫院詳細檢查、驗傷並採(蒐)集相關證物。
3、當處理人員會在適當處所採取隔離措施,確保隱私。
4、被害者可以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等親內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伯父、叔叔、姑姑、阿姨、舅舅、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等)、家長、家屬或性侵害防治中心指派之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及陳述意見。
5、經評估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覆陳述作業流程者,在詢問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
6、如果被害者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輔導、安置、法律扶助或緊急診療時,可以向各縣市政府設立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警察機關可以幫您聯絡該中心。


algerno2 wrote:
如果是性侵案......(恕刪)


這件鄉民好像說是騙砲,

16歲以上, 騙砲無罪對不對?
ObiWong wrote:
不是說小說內寫的內容還有三個女學生受害?

請他們出面不就好了?不是說真人真事改編嗎?

還有如果真有性侵此事,早在事情發生的當下就該出面了吧

等人走了才全力配合檢調?

之前發現的時候不找檢調?反而是默默寫成小說?


請教一下

如果您是其中的女學生
您願意鼓起勇氣接受大家的指指點點
(女學生引誘老師或合意性交,沒有多年前的事證,所以無法定罪...),
但一輩子就這樣被烙印了,
也破壞了現有生活的平靜

還是覺得社會的輿論,
已讓陳星日後吃自己
沒人敢讓他授課,目的也算達到了,
所以選擇不露面

你會選哪個?

abcpanadol wrote:
這件鄉民好像說是騙砲,
16歲以上, 騙砲無罪對不對?


你自己心中已經有答案了

何苦再問我們呢

ObiWong wrote:
你可以走進警局問不...(恕刪)

什麼是性侵害?遭受性侵害時,可向哪些單位求助?警察機關保護措施與流程?

(一)性侵害係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它是對個人隱私侵犯的犯罪行為,並非僅是單純的性攻擊,必須依法究辦。

(二)遭受性侵害時,可向哪些單位求助?
1、醫療院所:各地醫院、診所會把您當作急診,驗傷分類第一級病人,優先處理。
2、社政單位:可洽當地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
3、警政單位:緊急報案專線:110。

(三)警察機關保護措施與流程?若不幸受到性侵害,請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單位會採取下列措施及流程來保護:
1、警政署已實施「單一窗口」報案制度,任何單位都可受理報案;受傷害後應儘快報案,以利警方爭取採(蒐)集物證,將歹徒繩之以法。
2、警察(分)局會指派受過性侵害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協助,並徵求同意後,由員警陪同至醫院詳細檢查、驗傷並採(蒐)集相關證物。
3、當處理人員會在適當處所採取隔離措施,確保隱私。
4、被害者可以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等親內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伯父、叔叔、姑姑、阿姨、舅舅、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等)、家長、家屬或性侵害防治中心指派之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及陳述意見。
5、經評估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覆陳述作業流程者,在詢問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
6、如果被害者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輔導、安置、法律扶助或緊急診療時,可以向各縣市政府設立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警察機關可以幫您聯絡該中心。




這個要給那些小女生知道,

桃子0324 wrote:
請教一下

如果您是其中的女學生
您願意鼓起勇氣接受大家的指指點點
(女學生引誘老師或合意性交,沒有多年前的事證,所以無法定罪...),
但一輩子就這樣被烙印了,
也破壞了現有生活的平靜

還是覺得社會的輿論,
已讓陳星日後吃自己
沒人敢讓他授課,目的也算達到了,
所以選擇不露面

你會選哪個?不知)


沒人叫她要露臉啊
到警局做筆錄,誰會對性侵受害者指指點點?
如果當年是合意性交的話當然不可能成案,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不懂你的邏輯在哪


然後你下面是鼓勵大家有事可以用非法律的方式復仇就好?
之前這套"社會的輿論"不知道傷了多少無辜的人,你叫這個是正義嗎?





fatlee3 wrote:
學姊請放下 情緒 投射 和 執念阿

這件事不論真相為何,在台灣社會為了保護女性安全

應該處理的有許多事項,舉例來說

1. 提高性侵犯罰則

2. 提高假釋門檻

3. 立法將補習班及各種有教育行為的人員團體納入教育體制,從系統根本上嚴格管理每個層級的教師
(實名制在任何國家的效力都不彰,尤其有心人改名換姓,換到另一縣一市,沒人追蹤也不會有人知道)

4. 加強審核並訓練教師的專業度以及從小處細節觀察建立人格的評分制

5. 提高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置辦法

6. 提高對教師的待遇及保障


如果我是一個正常,有心要保障保護人民利益安全的立委,這是我該做的會做的

而不是棒打落水狗,拿著聲明或是請願書就來上新聞,獵巫

還有學姊,自殺是要入地獄的,真正該擔心的不是這個世界的正義公理

畢竟她都已經不在這了

她沒有想通,害了自己,接下來的苦痛才剛開始而已,怎麼辦呢?

建議別入戲太深!
獵巫?那一樣是自己的情緒投射。

前面您提過了,各人造業各人擔,
自殺要入地獄,邪淫者一樣要入地獄,
惡報受盡了,就能出來,
同樣地,福報享盡了,也要下墮,
不想在六道裡輪轉,聰明的人會選擇出去。

vu84vu wrote:
同樣的,對女作家的父母也是一樣,
一樣有人中傷、批判、指控他們,亦可能導致他們受不了而精神崩潰。



如果!

可是沒有


目前應該只有 陳師 的女兒 FB,之前的補習班,公司等地方受到 人們的 指控 批評


這一票在 01 上滿口水,苦心勸說大家不要獵巫的,並不會去 罵 女作家的 父母

最多有的只是面對 獵巫者的 質問,生前為何不做一些事,生後為何不加速配合調查


那並不是指控 批評或 中傷

單純合理的質疑罷了
fatlee3 wrote:
如果!可是沒有目前...(恕刪)

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
感覺也會不一樣,
想在貪瞋癡修定?
要像佛一樣如如不動,
好也好,不好也好,
千萬別像我們這群閒凡之人,
好惡其中,呵呵呵...

我執於自己的認知是公平正義的,
切記...著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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