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企業施壓奧組委:不准 用魔音耳機 孫楊中槍

敵手當然不爽 哈哈

大隻佬支支 wrote:
這規定真好!充分保護了贊助廠商的權益!這倆運動員也真是...自覺一點嘛!(恕刪)



當副業的 請問這份工作哪找
我也想當工讀生欸 最近很窮 顆顆

edenforme wrote:
應該不可能吧.

難道選手的球鞋也要換成奧運贊助商?...(恕刪)


基本上,你可以穿非贊助商的的球鞋但是不能有非奧運贊助商的Logo

痛一直在 wrote:
當副業的 請問這份工作哪找
我也想當工讀生欸 最近很窮 顆顆...(恕刪)


請問你會說英文嗎? 工作地點在英國耶!

boboblack wrote:
這件事情lebron...(恕刪)


原文根本沒提到Lebron James 根本沒提到HTC

原文說British athletes are welcome to wear headphones made by games sponsor Panasonic.

你確定你看的懂原文? 你確定你知道原這個字?

你還是看你的南方鄉下報吧

boboblack wrote:
權益有範圍,不是你定...(恕刪)


不爭取就一定沒有,真是無法理解,
人家正在侵犯你的權益,還開心的為他人辯解?
⛔ 謾罵一律搜證,如有提告、你會收到 ⛔
廠商是提供贊助給奧會
但並不是選手接受贊助
所以在會場或官方宣傳品上
僅提供贊助廠商的形象標幟
是合理的
但不應該及於選手本身所使用的產品
假設NIKE提供奧會贊助
難道選手不能穿著習慣的MIZUNO跑鞋?
莊智淵也不能用自己習慣的球拍?
一定要用贊助廠商的?




cda736 wrote: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40條規 則中寫道:“無論場內還是場外,任何運 動員不准獨自宣傳非奧林匹克官方贊助 商的產品,奧運會主辦方有權對違紀者 進行處罰甚至取消其比賽資格。”


規定是說"宣傳", 選手只是使用沒有特別做宣傳的動作, 應該不能罰吧. 大不了把HTC的Logo遮掉不就得了.
Mr.Meou wrote :

雲峰 wrote:
如果是正當的保護自己...(恕刪)




一堆H粉把Beats等同HTC
這次奧委會是在抓沒付贊助會卻在比賽場內出現的品牌
前面H粉說啥花旗銀行是洋基贊助商錢就要存在花旗銀行的歪論
最多是比賽場內不能有其他銀行的標誌
本來這次奧運對偷渡的品牌抓得很緊,又再扯一些五四三.....
...(恕刪)



其實這部分在下只覺的奧委會管的有點寬

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使用自己的東西,
如果真要這樣苛的規定的話,
那就建議贊助商在場上多主動提供產品供選手使用.

至於耳機也能扯到三星,在下雖然是很反三星,可是還真不知道耳機和三星有啥關係

影音版的耳機區也沒看過三星呢

boboblack wrote:
這件事情lebron james用的hTC with BEATS 也有分,您沒看清楚源文報導嗎?


我看到英文報導都只有出現Dr Dre跟Beats,根本沒看到HTC
少自抬身價!

teru355 wrote:
能先反反無良財團再來反韓嗎

先搞內鬥.... 真有一套....

當國內已經沒有像樣的品牌或產業的時候,對他國的產物能有什麼反抗力?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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