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要把不同情到同情標以數字0-100,
那麼被迷姦的都可以拿到100分(最值得同情)
不管被迷姦者當初有無所圖,被下藥就可憐。
當然,下藥者本身就很OOXX(實在想不到什麼形容詞)
至於其他有所圖的人,要說不同情嘛也不是,
只是分數沒那麼高,畢竟她當初是有所圖,只是不知道對方會拍照存證

也許這類型可以拿個50分;
如果是很enjoy的那型的話,就是0分了
套句大家說的~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許多男女交往時也許會拍些類似照片、影片,但都是當下雙方情投意合之下的行為,
在兩人的私密時空間內,誰也管不著(不然就是住海邊了~
)但有些人在分開後卻決心報復對方而流出相關資料,就很不可取了~
題外話....
在男女平等的情況下來說,對現代男性有時還很不公平,交往時情投意合什麼都沒事,
分手後就可以告男生性侵害~

如果是逆痴女呢~

記得之前好像有類似的新聞是男的被女的性侵害?

的有幾個 ? 小弟個人判斷 ,
的佔多數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