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業務何苦為了180元漢堡錢搞臭自己形象!

sam0936 wrote:
屋主可能正在期待這1800,
吃了180,又拿了1800,
又吃又拿,
好不快活,
爽啦~~~~~~~

反正敢跟屋主追討這吃下肚的180的,
就是會被屋主搞死就對了啦哈哈哈


如果討回這180塊是這麼合情合理,為何會被屋主搞死呢?
cigs wrote:
如果要回這180塊是...(恕刪)

屋主一開始就不應該貪人家的 180,人作事最好兩不相欠,各付各的不就沒今天這事了。

cigs wrote:
如果討回這180塊是這麼合情合理,為何會被屋主搞死呢?...(恕刪)


屋主吃喝下肚,非常合情,
屋主吃完不爽被要錢再捅人一刀,非常合理,
屋主又吃又捅,合情合理啦

哈哈啊哈
哈~~~,要仲介跟別人講兩不相欠.
先說本人是在自家的公司服務(現金買賣),我是認為這對母女有錯在先,然後惡人先告狀在後,所以從頭至尾最無辜偶的應該是業務員,妳母女要是最後不想讓仲介替妳服務,就不要讓人家買單,人家跟妳討餐費是合情合理得事情,妳還搞到人家連工作都沒了,這個世界沒有人應該幫妳付妳們母女吃飯錢,其它的事情我就不提了.
sam0936 wrote:
就跟講HTC壞話就是...(恕刪)

你講偏了,裡面有沒有人是仲介的立場,大家都清楚.
好吧,如果你認為仲介討那180元有道理,那仲介以後就用這種方式+這樣做生意.
如果有道理,那仲介公司說要對該名人員做懲處,是怎麼回事?
原來仲介公司不挺仲介,那通通都離職好了.
ddidda wrote:
出售女兒名下中和區近
二十九坪的房子,接獲信義房屋板橋海山店張姓房仲等多人洽詢電話,本周一傍晚與張男
約在捷運竹圍站住家附近速食店洽談


這真得好怪 房子在中和 仲介在板橋 卻約在竹圍
一個在南 一個在北耶@@
如果需要仲介服務 不是應該直接約在房子附近甚至屋內
順便請仲介看屋況建議價錢嗎?
這對母女真得有29坪中和的房子嗎?
當然這仲介也蠻笨的 為了180元搞這樣大 餓一天不會死吧!
這樣子搞不知道糗幾天了?

我們公司不曉得寄了多少樣品,有些大客戶的CASE都沒接到!
現在想想應該去把那些樣品(連運費)都一起要回來才對
黑色小老虎 wrote:
如果需要仲介服務 不是應該直接約在房子附近甚至屋內
順便請仲介看屋況建議價錢嗎?
這對母女真得有29坪中和的房子嗎?...(恕刪)

仲介可以選擇不去,不是嗎?
如果人家沒房子,那仲介公司道歉並懲處該名仲介做什麼?
陳小強 wrote:
以為自己多清高...(恕刪)

我本來就不清高啊.
不過我不做這麼low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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