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屋主可能正在期待這1800,吃了180,又拿了1800,又吃又拿,好不快活,爽啦~~~~~~~反正敢跟屋主追討這吃下肚的180的,就是會被屋主搞死就對了啦哈哈哈 如果討回這180塊是這麼合情合理,為何會被屋主搞死呢?
先說本人是在自家的公司服務(現金買賣),我是認為這對母女有錯在先,然後惡人先告狀在後,所以從頭至尾最無辜偶的應該是業務員,妳母女要是最後不想讓仲介替妳服務,就不要讓人家買單,人家跟妳討餐費是合情合理得事情,妳還搞到人家連工作都沒了,這個世界沒有人應該幫妳付妳們母女吃飯錢,其它的事情我就不提了.
sam0936 wrote:就跟講HTC壞話就是...(恕刪) 你講偏了,裡面有沒有人是仲介的立場,大家都清楚.好吧,如果你認為仲介討那180元有道理,那仲介以後就用這種方式+這樣做生意.如果有道理,那仲介公司說要對該名人員做懲處,是怎麼回事?原來仲介公司不挺仲介,那通通都離職好了.
ddidda wrote:出售女兒名下中和區近二十九坪的房子,接獲信義房屋板橋海山店張姓房仲等多人洽詢電話,本周一傍晚與張男約在捷運竹圍站住家附近速食店洽談 這真得好怪 房子在中和 仲介在板橋 卻約在竹圍一個在南 一個在北耶@@如果需要仲介服務 不是應該直接約在房子附近甚至屋內順便請仲介看屋況建議價錢嗎?這對母女真得有29坪中和的房子嗎?當然這仲介也蠻笨的 為了180元搞這樣大 餓一天不會死吧!這樣子搞不知道糗幾天了?
黑色小老虎 wrote:如果需要仲介服務 不是應該直接約在房子附近甚至屋內順便請仲介看屋況建議價錢嗎?這對母女真得有29坪中和的房子嗎?...(恕刪) 仲介可以選擇不去,不是嗎?如果人家沒房子,那仲介公司道歉並懲處該名仲介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