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0911 wrote:
以文章內容來看,理不...(恕刪)
不是有人抗議鄉民審判壓力太大?還比人數!
不是要永遠站在對立面?
怎麼又開始關注在人數啦!
misato7783 wrote:
我真的認為就算是法律或道德上
編造便當文的懲罰已經超過太多了
應該說就像是群體的憤怒"正好"找到出口
而這些"女巫"被社會妖魔化
甚至是被扣上國家大義的罪名
鄉民應該會咬牙切齒希望這些女巫被活活燒死!
而為什麼如此痛恨的原因可以找出種種理由
其實單純只是"火頭上"而已
早就忘了便當文根本的用意跟被中外媒體操作的事實!
有人說言論自由不應該無限上綱
那片面的鄉民正義就可以無限上綱?影響輿論媒體,指揮警察體制?
Kao0911 wrote:
SO人家一天就獲得了超過兩千分享,快三千個讚!
laovvye wrote:
2.
類似事件天天上演
為何獨辦董小姐
牧師版」作者潘姓男子今(22)天現身,坦承故事也是「聽來的」,而他只是神學院研究生,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laovvye wrote:
很多人根本抓不到重點所在
這就是法律人吃虧的地方
打的東西鄉民看不懂
晚安您好 wrote:
其實觸犯社維法和闖紅燈被開紅單一樣,都是行政罰而已,別想的太嚴重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