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當兵被虐之新聞 [不要陷入媒體操弄中!!!]


事情到現在,我發現個問題都沒有人提到

軍中的連長等都會有輪調,不會長期呆在一個部隊中
但這些出事的志願役士官卻是十多年來都在同一單位

呆久了,就算你只是士官,但上頭的都比你菜
而上頭為了不出事順利升官,結果就是不幹動這些老鳥

自然這些呆十多年的也就越來越囂張
之前只是好運沒出人命而已

這種情況本就要調整
只是現在要實施徵兵
上面應該也懶得去變革了

新菜鳥 wrote:
就是獨立 (我也退伍...(恕刪)


他說的一點都沒錯喔~
我有家人當兵ing,現在他們營內,誰有帶智慧型手機?我跟你講,就是那些自願役,誰敢舉報?準備要當屍體了嗎?

黃色小貓 wrote:
他說的一點都沒錯喔~...(恕刪)

閣下~別再說那些不是人所說的話! 誰敢舉報?準備要當屍體了 <---這擺明故意亂嗆聲!
真懷疑你是不是有當過兵 還是你跟國軍有啥深仇大恨~

自願役帶智慧型手機~那是個人操守問題!!! 別牽拖所有自願役軍士官....
看不慣帶智慧型手機~ 可舉發~別在那講那78毛

小玩咖 wrote:
閣下~別再說那些不是...(恕刪)


路過進來幫腔

就是因為有當過兵才對國軍有恨



"""看不慣帶智慧型手機~ 可舉發""" ????????

匿名的話當然就可以舉發

但是舉發通通都要具名

真的不能拿生命安全開玩笑

四個志願役士官聚在一起拿四台PSP連線玩魔物獵人

你敢不敢舉發,而且是要具名舉發喔

小玩咖 wrote:
閣下~別再說那些不是...(恕刪)


一看就知道你出一張嘴-.-

很多狀況你沒碰過

如果真的碰到了,你真的敢檢舉嗎?

檢舉了,你可能有當不完的兵了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要不是媒體播出,這事情早就被河蟹掉.

小玩咖 wrote:
閣下~別再說那些不是...(恕刪)


舉發...講這個笑死人了...你有當過兵嗎?

我只記得我學長舉發一堆自願役在天天營區喝酒,結果勒?

上面發文要連長好好處理,啥屁都沒有...還是天天喝

舉發的學長反而黑掉,被整的天天晚上躲在棉被裡哭

為什麼當過兵的都會罵自願役,就是爛阿,誰會期待國軍來保護台灣?

連菲律賓欺負台灣漁民,戰機都可以掉2台了...

幾乎在外面社會混不下去的才會去當自願役,有那個自願役是真的想要保家衛國的?

都還不是為了錢,給你一個月22K,但是能有保家衛國的榮譽感,你要不要去?
軍中制度就是這樣...
每個單位主官不同,處分也不同,像這個偷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
要禁假沒收處分,還是要送禁閉,還是嚴重點送法辦...都可以
看主官要怎樣處分你...

以前我們碰到這樣的,頂多禁你1個月的假,再每餐打飯班,寫悔過書
手機是沒收到你退再還你
我們以前那年代還沒智慧機,也沒照相手機,只有最單純的黑白螢幕手機
要帶除了有接業務,或者長官允許,要貼管制標籤才能帶

至於那些志願役有沒有偷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已經不重要了
就算有...你敢舉發嗎...舉發你以後的日子好不好過呢...
我們是當義務的,時間到就退,當然希望能平安退
每小時才領8元薪水...義務下士約14元時薪
當然...能越少事,平安順利退伍越好...
別說具名舉發了
匿名舉發你也別想好過

無腦鐵金剛 wrote:
別說具名舉發了匿名舉...(恕刪)


看單位跟看下部隊前或是後 ........
下部隊前的情況跟後是不一樣的 =.=
下部隊前比起下部隊後..兵還算蠻大牌的
沒辦法阿.. 1-2個月就走人 =.=
那時就真的很討厭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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