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來李昌鈺都還是一堆人不相信了!

人家家屬想請誰就請誰,最後結果家屬相信才是重點,關這些政治顏色明顯的鄉民何事???

幸福很簡單 wrote:
高大成要驗屍了剛在節...(恕刪)

現在飛身過去踢了他一腳;十年八年後是否可以告我謀殺....出自威龍闖天關
我都幫國防部想好台詞了
另外我一事未明,求救電話是在何時打的?進警閉室前還是後?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沒事還是,自己了解公文格式用語,不要一昧凹義務役處理公文,光禁閉這兩字,告謀殺都可以了。
yuanfung0718 wrote:石梯胸是當過軍官嗎
人家都點出公文用詞有
acbc wrote:
我很高興我們的看法不...(恕刪)

忘了在PTT、DISP還是刃太臉書看到的:
救災時義務役全部下去,志願役下去的有幾個?
就事論事,海軍、海巡死幾個有算過嗎?
連替代役身中十幾刀死在成功嶺都能說成自殺,
唯一的兇器甚至沒有死者指紋,你說國軍會不會太扯?

過鹹水 wrote:
呈送公文,一路簽核都...(恕刪)

請先去看過行政程序法,再來討論公文是否部份無效或是全部無效




yuanfung0718 wrote:
虧你還當軍官
難怪國軍是這份德行



看來閣下只要對當過官怨恨都很深

我只能跟你說

每個部隊一定會有他的潛規則,不然這個部隊何以維繼

這個潛規則不一定是好的,但他確實是存在的

我只是實話實講罷了(所以我不喜歡軍中環境,選擇不續簽)

過鹹水 wrote:
沒事還是,自己了解公...(恕刪)

幫你補一下好了
「第一百零一條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
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而且這個案子的重點不在於誰送他進去吧,而是到底是單純的意外死亡或是真的要把他操死?

我想同時間禁閉室應該還有其他被關禁閉的,只要調查其體能訓練是針對他一人或是全體即可明白


88091650 wrote:
在每一篇都在扯14公...(恕刪)


有人託夢跟他講的嘛。

石梯有夢 wrote:
我想版上已經不少有提過

待退人員並非不能送禁閉(也沒明文規定)

我自已當官時,隊上一個別單位轉來的老兵(我是3年半的,差一年退伍,他老兄比我還大20幾梯)

還差2個星期就要退伍,他老兄第一次放假班,就逾時還跟左營大門口的衛兵打起來

營上主管也是氣得隔天要把他送爆破隊到退伍

結果隔天送去被退貨

呵呵,他老兄已經去過明德班了,所以爆破隊不收...(恕刪)

你舉的例子與洪仲丘送禁閉簡直是天壤之別
一個是罪有應得還被退貨,一個是涉嫌被人構陷還枉死軍中
前面來個貼圖哥

後面又有一個炮嘴王

只要有對軍公教OR政府有些意見

就會被這二個圍攻

也不知道是不是工讀生

各位不要對這些人的意見太認真

vip.1977 wrote:
你舉的例子與洪仲丘送禁閉簡直是天壤之別
一個是罪有應得還被退貨,一個是涉嫌被人構陷還枉死軍中...(恕刪)


沒錯 ! 追根究柢就是國軍去年所推動的新安檢措施, 小題大作搞得進出營區都要掃描 ,
所以才會造成媒體所宣稱洪姓士官遭人構陷這等憾事呀 !!

========

記者尤聰光、施鴻基、羅紹平╱台東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3月22日 上午2:09

陸軍推動新安檢措施,官兵進出營區都必須接受手持式金屬探測器全身掃描,已有女兵
反彈「很不舒服」,抱怨大門衛兵多為男性,全身上下被掃描很尷尬。

陸軍台東某單位陳姓女兵說,軍方實施金屬探測是為了防止違禁品流入或攜出營區,但
每次外出返營,進入大門接受男衛兵的掃描,都會不.....

=========


洪姓士官上月廿三日收假回營時,就是因為這條爛規定所以在營區大門被守衛以金屬探測
器發現身上有照相手機及MP3,違反資訊媒體安全管制規定,懲罰關禁閉七天....

事實上在洪姓士官之前, 該單位已有三員因夾帶照相手機被送禁閉 ~ 這次挾民氣可用, 大
伙一定要想辦法督促國軍改掉這個侵犯人權的陋規才行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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