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ma222 wrote:
與其用高道德標準去看洪家人
不如好好的監督司法吧
已經說過了
洪案在我們某些支持者的心裡
其實已經勝利了
光是結束軍審就是一大勝利
這就是洪仲丘的貢獻
後續的追訴,刑度的輕重
我們不是那麼關心
因為再怎麼輕再怎麼重
法律都有他一定的刑度在那邊
該犯法的就判刑
該清白的就還人家清白
江國慶如果當年不是由軍事審判
他現在應該是在孝順他的父母了
想想江國慶
再想想廢軍審
洪仲丘功德無量
25萬白衫軍功德無量
結束軍審就是一大勝利?!
光這段話就可打你的臉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3/8/6/n3934993.htm )
修法重點為:〈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46條(凌虐部屬、不應懲罰而懲罰
、阻撓部屬陳情、強暴、脅迫、恐嚇等),及第76條第1項(殺人、性侵、擄
人勒贖等),立即回歸民間司法
以上其指部份條文修法後交由民間司法審理,並非完全結束或廢除軍審體制。
再來
話別說太早!
也別自我膨漲往你們自己臉上貼金了!
先參考看看: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77443.shtml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0819/10442149.html
經由部份輿論壓力火速通過的「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往後在利與弊之間
絕對是由這片土地上的人民共同承擔,是福是禍;將來在歷史定位上也會將
洪家人及「公民1985行動聯盟」記上一筆!(到現在個人還相當不解,〝公民
1985行動聯盟〞為何代表〝公民〞?!就因他們代表是全台灣的一部份公民?!
還是他們為全台灣公民默許下所認可的聲援組織?!)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