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diamomo wrote:
疑........在...(恕刪)
我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有關路西法效應,我覺得很有趣。
就我了解,路西法效應指的時當執法權附著於個體時,該個體在執法過程中講會蛻變成惡魔對於其監管的罪犯個體作出折磨的行為,但這個體在平常生活中可能是個10大善人之一,連螞蟻都不敢殺的人。 (我解釋的可能不完全,google一下會有更完全的資訊,是某個美國教授做的試驗)。
不是為那警察說什麼,不過要了解的是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的心態與壓力不是普通人能想像出來的(當然,執法過當依然要依法處罰,但那也是事後了)。在那當下,那警察可能也說不出來他為什麼要那樣做,他也很可能沒考慮對方是誰。有可能的是,他腦子當下想的就是類似”我有命令,必須執法,任何不順從就是違法,我就是法”的想法。加上那環境下的所造成的adrenaline rush, 警察很容易“殺紅了眼”(哀嚎聲還可能刺激他)。
我的結論:對於任何要站在執法者的對面的人就要承受這點準備接受突如其來的狂風暴雨。若是沒有心理準備還是不要閒閒沒事去違法。在警察執法時最好也是站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