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迷糊仗啦圓謊啦其他路都試過被挖出打臉現為了混淆改用名稱作文章要用圖上名稱是"輸油管"當作市府理當不知有那"丙烯管"存在理由在玩最基本的倒果為因的文字遊戲但事實是各處資料顯示是本來就知道而爆炸在查的時候也根本沒在管它的管路"名稱"是啥只要是有關石化用管有危險的都通知要關事後市府人員告知沒通知到是因為圖上"沒有"該場管路是黑管但你看看他自己矛盾的說圖上卻"有它的管路"這就是以圓謊為目的說法而它混淆說法要成立要件之一就是輸油管只能輸汽油柴油原油等才是"輸油管"其他石化種類都不是輸"油"法律也不准同一管路輸送別種類物質所以一直打轉鬧一推笑話
TET wrote:石油管理法第 2 條...(恕刪) 四、石油製品:指石油經蒸餾、精煉或摻配所得,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碳氫化合物為原料所生產,以能源為主要用途之製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輕油、液化石油氣、航空燃油及燃料油。並沒有寫....及燃料油等等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不恰當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52594.shtml
miamivice wrote:再打迷糊仗啦圓謊啦其...(恕刪) 要用圖上名稱是"輸油管"當作市府理當不知有那"丙烯管"存在理由在玩最基本的倒果為因的文字遊戲>輸油管與丙烯管根本是兩種不同用途的管線原油 不等於 原油 煉製品
hn1271n wrote:要用圖上名稱是"輸油...(恕刪) 高雄氣爆毀了許多家庭的團圓夢,今天傳出2年前高雄市捷運工程局進行環狀輕軌捷運會勘時,就知道李長榮管線埋設,並非不知情。剛剛高雄市長陳菊為此出面向高雄市民道歉,她承認這是個嚴重錯誤,但強調市府沒說謊,是內部溝通有問題。不是說這條是黑管 ?
hn1271n wrote:要用圖上名稱是"輸油...(恕刪) 然後哩?誰跟你說輸油管只能輸油?輸油管還有法規規範材質等級其他沒規範到的改用更高等級有何不好?而這又跟市府"可以"不知道有這條管路有何關係?你以為現場找管是只看圖不看現場瞎猜的嗎?圖上是"輸油管"現場一定要找管子上是寫"輸油"兩字才是嗎?還是測到"丙烯"所以現場一定要找"丙烯管"才能通知到人?更別說你跟市府主管第一時間說法根本就不同它是說圖上"都沒有李長榮有管路的資料"所以沒有通知他們到場不是在說沒有"李長榮的丙烯管資料"才沒有通知到為辯而辯為坳硬坳
hn1271n wrote:那麼為甚麼榮化可以用...(恕刪) 油管用來輸送汽油.柴油.航空燃油.石化品.液化石油氣等;通稱為"油管"http://www.cpc.com.tw/big5/content/index01.asp?sno=198&pno=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