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不是12/27補班影響到當事人的婚禮
而是政府未依自己規定的法條隨意變更上班日
根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
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訂定時間:102.3.5
所有機關與企業到個人整年度的行程安排,都是以政府的行事曆做為考量
今天政府公然違反自己定的條例,還講出那些不進人情的話已經不是第一次
還做出一個那麼粗糙且陷阱式的民調,有效人數根本不到一千人
還大言不慚說超過7成的民眾同意元旦連假
但問題根本沒有選項, 綁著前一週要補班, 如果選項多一個不需補班請問大家會選哪個
這個違反條例的作法難道沒有影響到民生嗎?
難道不找民意代表不找立委是能找誰? 還是又要跟太陽花一樣民眾運動?
今天這個無法治的政府隨便的政策沒有影響到你算你幸運拍手放連假
但如果是你計畫半年甚至一年的行程就這樣被打亂你做何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