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X wrote:
小小小 小弟760T...(恕刪)
加藤老鵰 wrote:
你當然也可以對我的論點視若無睹,然後宣佈這是為反對而反對,不斷要求對方提出符合你期待的主觀論點,要是不符期待,標識好”下台階”的分類垃圾桶早就提前準備好了.
呵呵! 這真是太神奇了
第一,我根本沒有提出論點,我只是針對開版樓主的問題"實問實答"
第二,我也沒看到老碉樓主您提出什麼論點,不過就是"實問虛答"罷了,這些跟提出論點毫無關係啊,當然若我有遺漏老碉樓主所稱的"論點",再麻煩碉樓主明指出啦
所以接續前面,老碉樓主
1. 不知有無就版論版實問實答?
何謂實問實答就用開版樓主的問題來舉例,開版樓主自己設定命題,也自己參語回答表達了其看法,且回答內容是實問實答,請問老碉樓主你的在哪了?
FunX wrote:
主題:海陸學長請進,如果當天你在現場,你會怎麼做?
以上
FunX wrote:
如果:
當天是我在現場,勢必,我不可能知道廁所裡面「確定」有人
因此我「一定」會去開那個門,就算套用在我現在的住家也是「一定」
而當,我與歹徒發生正面衝突
在身後不遠處有懷孕老婆的情形之下
「絕對」我會跟他拼命
而在這個拼鬥的過程之中
我「絕對」不可能知道自己是「輸」還是「贏」
因此,我絕對會「招招往死裡打」
至於結果,不是我「能掌控」的
以上
2. 即便老碉樓主實問虛答或根本不回答開版樓主所設定的命題這也行,但是老碉樓主有提出什麼"論點"?
老碉樓主有提出"論點"嗎? 哥還真是沒看到或沒看懂,如有遺漏請老碉樓主明確指出你的"論點"在哪一樓、哪一段、哪一句.
哥只看到老碉樓主不斷地用不當類比或滑坡謬誤或斷章取義在那發著不著邊際空洞的回應,難道這就是老碉樓主你所說的"論點"嗎? 是嗎? 如是的話,請表達是! 如不是的話,請在另指出你所說的"論點"在哪.
Johnny_depp wrote:
第一,我根本沒有提出論點
既然是這樣,那你一直要求別人提出論點是出於甚麼用意呢?
你覺得我一直沒有提出自己的論點,實問虛答,斷章取義,不著邊際,我一直都是笑笑當作是你的個人意見,沒想著要反駁,因為你沒看到是你個人的問題,我對此無能為力,就算表現同情也只會被當成鱷魚的眼淚,不如笑一笑,和諧為重咩;可是我真不明白,你一方面鍥而不捨,追了幾帖老是巴望別人提出論點,然後又大聲宣告:
”我根本沒有提出論點!!”
州官放火哪

Johnny_depp wrote:
老碉樓主有提出"論點"嗎? 哥還真是沒看到或沒看懂,如有遺漏請老碉樓主明確指出你的"論點"在哪一樓、哪一段、哪一句.
我看不懂別人文字時就多看幾遍,實在看不懂,不是他有問題,就是我有問題,別人有問題就笑一笑嘛.
藻蟹王 wrote:
何況這是行竊 而不是國小生去撿球 就別無限放大
總之 闖民宅不管有沒攻擊性 被打死都是剛好而已的
這概念不錯,反正進來就打死免責,行竊還是去撿球都是事後才會知道的(大部份可以知道),反正生死交關是主觀感受,我們要假裝有個客觀標準,不負責任的說法叫做”依社會通念”如何如何,所以有人闖民宅就往死裡打吧

千年之夢 wrote:
強姦小偷也是有罪的,比竊盜罪還重!
生死交關,往死裡插,這時候除了不是妳死就是我亡外還有第三種選擇,就是一起昇天~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這概念不錯,反正進來就打死免責,行竊還是去撿球都是事後才會知道的(大部份可以知道),反正生死交關是主觀感受,我們要假裝有個客觀標準,不負責任的說法叫做”依社會通念”如何如何,所以有人闖民宅就往死裡打吧
來來! 我們繼續無窮迴圈啦!
誰說進來"打死就免責"? 誰說一定要打死? 誰說一定要打? 誰說一定免責? 每個案例都不盡相同啊.
難不成老碉樓主說林伯伯跑到那樓樓主家裏面,被回家的樓主撞見說
林伯伯說: 我只是進來打個醬油的
然後屋主說: 歐! 醬油在廚房,不在廁所! 請自取!
"生死交關" 是不是主觀感受,難道老碉樓主當下是要海陸屋主可以先打電話問警察或檢察官或法官有沒有"客觀標準"來定義這是不是"生死交關",可不可以自我防衛嗎? 呵!
"依社會通則" 如何如何就統稱闖民宅就是往死裡打? 這案例千奇百怪
海陸屋主的案例是往死裡打,但也有其他案例是屋主被竊賊往死裡打
老碉樓主你要如何定義"社會通則"啊? 而且要確保這"社會通則"不會被"犯罪者通則"給覆蓋啊? 呵呵!
老雕樓主,對於這種實問虛答的回應在回應,不知你要如何繼續下去呢?
P.S.1 還是期待老碉樓主的主觀論點
P.S.2 老碉樓主還沒舉出前面斷章取義的前後文歐
Johnny_depp wrote:
沒有兩方論點,這樣討論如何能"交集"然後"收斂"再而歸納出一個"結論"呢?
你自己才剛剛大聲宣告你從來沒有提出論點,所以在我看來,做為對”沒有兩方論點”這敘述明確作出重大貢獻的一方,恐怕應該先反躬自省一下.
Johnny_depp wrote:
人回應,你就來個反諷揶揄,然後哥在反反諷耶於老雕你...無限循環下去嗎? 呵呵!
當然大家壓根知道你根本不想有個結論或讓討論有個終點,或被可歸納出一個結論...
正如同我一直不反駁你作的評斷一樣,你要下任何結論,我都樂觀其成,何況我想你應該也不是在徵詢我的同意咩,請自便

Johnny_depp wrote:
老碉樓主你要如何定義"社會通則"啊? 而且要確保這"社會通則"不會被"犯罪者通則"給覆蓋啊? 呵呵!
...
我很誠懇的說,當你問出這樣的問題時,我很肯定你真的不明白我在講甚麼,而我又不是個很有耐心手把手教ABC的人,這樣糾纏對我們雙方都是很辛苦的事,何不各自表述呢

還是歡迎你繼續引我的言或者下評論啦.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Johnny_depp wrote:
"犯罪者通則"
對了! 老碉樓主不知道有沒有"犯罪者通則"可以給我們一般鄉民參考一下?
如竊盜者行竊發現屋主突然回家時,該躲在廁所或是廚房或是房間?
若躲在廁所時屋主正好內急入廁被發現時竊賊該如何反易?
竊賊被屋主推門壓制時,竊賊是否會反擊? 如何反擊?
竊賊遇到是女屋主入廁脫褲時,竊賊會如何反應? 跟女屋主說妳慢慢上,我先離開,離開會順帶把大門關好?
諸如此類!
老碉樓主一直在強調"鄉民通則"諸如誤闖民宅庭院撿球,或者林伯伯打醬油,或著捷運遇到人人是鄭捷等等狀況,不知老碉樓主有沒有犯罪者通則讓我們參考一下?
諸如每個犯罪者在什麼狀況一定會有什麼反應,如求饒? 如不會反擊? 如會友善對待小孩或體弱者?
或對貌美單身獨自返家的女性非常有禮貌等等的狀況?
可否舉個犯罪者通則讓我們參考一下啊? 如果有的話!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