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市長的消極不作為導致南港大火有人喪命還不能批喔.

這任市長一上任就得火速幫前任市長擦屁股.
公車專用道是這樣
這226戶危及公安的舊違建也是這樣.

文林苑如果該拆,這些危及公安的舊違建更該拆.
只敢拆建商交代的文林苑.
不敢拆市議員關說的舊違建.
這種前市長不批評行嗎?

丹丘生 wrote:
不用急著批評前市長之...(恕刪)
andy0711 wrote:
對啊~午茶時間默默的...(恕刪)

午茶跟交通費只有臺北市有

加班費有的機關連預算都沒編

有企業下午放廠商進辦公室推銷

就代表全體勞工過太爽?

那台灣的爸爸都應該化學去勢了
a974826 wrote:
午茶跟交通費只有臺北...(恕刪)


就是說台北市,要不然還有哪裡~到底是哪句話讓你覺得是全台灣啊!

還有私人企業愛怎麼爽,錢是公司給關我們屁事。

公務員領的是我們的納稅錢,誰是老闆請搞清楚!




andy0711 wrote:
就是說台北市,要不然...(恕刪)


企業的營收也是來自客戶支出

沒有營收,老闆發得出薪水?

每個人也會是企業的客戶不能質疑員工?

按您的邏輯公務員的薪水是政府給的,也不是直接來自人民

更何況人民裡還有沒繳稅享受政府服務的


每次提到公務員領人民納稅錢,我就很好奇

那沒繳稅的人民,政府是不是可以拒絕服務呢

社政單位是不是可以不用服務沒繳稅的經濟弱勢家庭

學校也不用服務這些人的子女


企業的營收也是來自客戶支出

沒有營收,老闆發得出薪水?

每個人也會是企業的客戶不能質疑員工?

第一次聽到這種神邏輯,企業營收來自客戶支出所以客戶可以干涉企業管理員工的制度。客戶再怎樣都是客戶,你不喜歡大可以不要做這生意。


按您的邏輯公務員的薪水是政府給的,也不是直接來自人民

這就更神了,那我們繳的錢到底是跑去哪裡了?政府錢又是哪來你知道嗎?

更何況人民裡還有沒繳稅享受政府服務的

每次提到公務員領人民納稅錢,我就很好奇

那沒繳稅的人民,政府是不是可以拒絕服務呢

社政單位是不是可以不用服務沒繳稅的經濟弱勢家庭

學校也不用服務這些人的子女

我們繳的這些納稅錢也包含了照顧社會弱勢的部分,經由政府代為執行,這叫社會責任你懂不懂。

apomilk wrote:
前任市長的消極不作為...(恕刪)


每個方向都可以噴口水

只要你不喜歡就説是幫建商,何以乎略法院判決?

只要你喜歡就說是收爛攤子,怕收不要收啊!

都死人了還拿這個作秀,執行才能知道怎麼對症下藥

而不是還沒做敲鑼打鼓的以新聞弄成已有政績

腦補的政績

話說公車専用道拆完了嗎?天津街前那段怎麼不拆??那不算忠孝西路?

這種連管線調查、交維計畫都不做的案件

還被當神來捧?怎麼不批啊?

suckman wrote:
原來如此,聽柯這麼大力的宣示我本來還以為之前的市長都沒拆勒?原來只是之前人家做了但沒這麼愛敲鑼打鼓而已~嘖!!!

我不是說要造神..
大力宣示不是很好嗎??這樣子有嚇阻作用.以後就沒人敢違建[柯任期內]..
前市長做了.沒這麼愛敲鑼打鼓而已~但有用嗎??要違建的人因不知市府每月每年拆這多..相對的假設每月拆100件上下..要違建的也增加100件上下...有用嗎???
希望以後柯市長能繼續保持魄力做該做的事~
你還真的是自己打自己臉,我都懶得再打你臉了....
自己去看一下地圖,天津街那段是忠孝東路還是忠孝西路.


丹丘生 wrote:
話說公車専用道拆完了嗎?天津街前那段怎麼不拆??那不算忠孝西路?

這種連管線調查、交維計畫都不做的案件

還被當神來捧?怎麼不批啊?

apomilk wrote:
你還真的是自己打自己...(恕刪)


你打的很好啊

所以那不是同條公車專用道路線?事實上他就是同一工程

前段拆後段不用拆是什麼道理?說説看啊?

等拆完以後再建連接使用嗎?

丹丘生 wrote:
雙重標準還護航護的邏...(恕刪)


重大危險是誰認定那個比較危險一定優先拆除?

如過沒記錯的話,這好像是郝市長時期就認定的!

不是都給期限了嗎?再加上前任市長時期都通知過了,被拆也怪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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