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援交劉喬安:賣酒版本是許淑華教的


guareian wrote:
本刊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涉嫌援交,遭劉喬安控告誹謗等案件,12日首度召開偵查庭。由於劉喬安在庭內依舊說謊,為了捍衛聲譽,本刊只能被動將與劉互動的真相還原,以正視聽。

本刊當時接獲劉喬安援交的爆料內容後,以「化身採訪」的方法,證實援交傳聞屬實。出刊前一天,記者在劉喬安的要求下,前往劉家問她回應。劉向記者坦承援交,並苦苦哀求,強調她不能認,本刊為了讓她有下台階,接受她的請求,以手機錄影方式,取得第一個版本的回應。

在這個版本中,劉喬安說:「你們認錯人了,那個人不是我!」但記者回公司截稿時,劉又致電本刊,希望改成第二個版本,也就是後來出刊時的「賣酒版本」。劉喬安在這個版本說:「我是問了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後,議員教我這麼說的。」


賣酒的又不賣酒了
淑華教又一次中槍落馬
ptt鄉民一定對她恨之入骨

哈哈哈

vitesse wrote:
看到這篇又想到幹哥...(恕刪)

自古英雄皆寂寞~
建議許淑華出來說明一下,之前跟戴錫欽在車廂內部「互相依偎」是怎麼回事?在車上能討論市民利益及重大公共政策,或是選區相關地方議題的討論?真是無言阿..

pighead.jen wrote:
為什麼你要大家消費她...(恕刪)


看來她很缺客人

還有小孩要養,出門還要背香奈兒包包

消費她是做慈善事業

救人於水火之中
其實大聲喊冤之後,讓事情沉寂就好,何必玩到提告呢?
之前的動作,相信週刊都可以配合作秀炒新聞(所以才會有還能改第二版本的配合作法),但是上法院就不一樣了…週刊對這種事是老經驗了,都能設局了,還會欠缺自保證據?
反而是抖出當時求助市議員,引來的提告,恐怕當初未必有錄音錄影留證吧?

當初有好幾次機會都快被遺忘了,還自行重新炒熱…該不會是為了價碼與寫真集銷量吧…
她自己都說她[髒髒的]讓我聯想到肏婤V耶
無論消費的起消費不起...我怕髒...更怕肏婤V...

xenofenrir wrote:
總而言之

她就是妓女

但你們這些酸民消費得起嗎?

killy_chu wrote:
劉喬安之後不滿被當成酒店妹,傳LINE給記者,說自己還特地去花錢洗頭,卻只得到車馬費2000元

洗個頭拿到2000元算不錯啦
我洗頭才50元,剪頭100元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0827qyur wrote:
建議許淑華出來說明...(恕刪)

可能是在執行絕密任務吧~藍綠大合解?
xenofenrir wrote:
看來她很缺客人

還有小孩要養,出門還要背香奈兒包包

消費她是做慈善事業

救人於水火之中


所以你消費過嗎???
這篇重點應該是賣酒說法是不是許淑華教的?

guareian wrote:
本刊報導太陽花女王...(恕刪)

女:人瀟灑 性溫存 若有意似無情
女:不知他家何處 不知他何姓名 倒叫我坐立難安睡不寧
男:姓朱名德正 家住北京城 二十歲還沒訂過親
女:啊 你來做什麼
男:我愛上酒家人 我進了酒家門
女:我哥哥不在家 今天不賣酒
男:賣酒的風情好 比酒更迷人
女:我們賣酒做營生 不懂愛也不懂情
男:為什麼你坐立難安睡不寧
酒保大牛:你說愛又談情 存的是什麼心 再要不安份我送你進衙門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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