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攻擊她獲獎 珣珣媽:逼死我們才會覺得霸凌

難道檢察官不能主動代位偵辦媽媽的過失傷害的相關罪責嗎?
在我看來
一個社會頂層的醫生 要地位有地位 要錢有錢 要後台有後台
一個遇到車禍的珣珣 家人也必須辛苦的照護
當醫生公開的批評這家人的時候,只會讓人覺得這個醫生太過冷漠無情!

當政府獎勵珣珣家人的辛苦照護,卻有一群人選擇去攻擊這家人,這我不懂!

社會上有很多 也許因為年少不懂事 犯下錯 而後發奮圖強 奮發向上 終於獲得成就而被表揚
但是就有人愛說風涼話 把他以前犯的錯拿來說嘴 當成這個人一輩子都不值得獲得成就 獲得表揚

社會上也有很多人 發生了意外 是需要被關心被關懷 同情與憐憫是身為人的基本
講出 他家很有錢 他有錢請幫傭 他如何又如何.... 說真的大家都不是當事人,沒有經歷過那些事情
很多事情都不是旁人足以說嘴的!很多事情並不是大家看看電視新聞就可以瞭解事實的真相,
但是大家卻講的好像自己就是專家、自己就很瞭解事情,很多鄉民的觀點只是讓人覺得太過現實。


我認為 多一點同情跟憐憫 這社會會多一點的溫暖
反之.....冷漠無情的社會,真的不是好的.....
尤其是由一個醫生嘴巴講出來,更會讓人覺得無情!
拿鐵加糖 wrote:
在我看來
一個社會頂層的醫生 要地位有地位 要錢有錢 要後台有後台
一個遇到車禍的珣珣 家人也必須辛苦的照護
當醫生公開的批評這家人的時候,只會讓人覺得這個醫生太過冷漠無情!


看你改得還像點樣..讓我請問一下...

珣媽幹嘛去參加領獎,小孩一生都快被她毀了,換做是你,這種獎你領得心安嗎??

如果換做我,我是不會心安的

就事論事,珣媽不去領獎,醫生也不會寫這篇,懂?????
醫生也有弱勢家庭出來的,不見得都是好人家的公主少爺。

珣媽……
先不說車禍責任在她,以癱瘓的孩子討取同情、反過來增加收入,實在不是為人母的作為。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拿鐵加糖 wrote:
在我看來
一個社會頂層的醫生 要地位有地位 要錢有錢 要後台有後台
一個遇到車禍的珣珣 家人也必須辛苦的照護
當醫生公開的批評這家人的時候,只會讓人覺得這個醫生太過冷漠無情!
當政府獎勵珣珣家人的辛苦照護,卻有一群人選擇去攻擊這家人,這我不懂!
社會上有很多 也許因為年少不懂事 犯下錯 而後發奮圖強 奮發向上 終於獲得成就而被表揚
但是就有人愛說風涼話 把他以前犯的錯拿來說嘴 當成這個人一輩子都不值得獲得成就 獲得表揚
社會上也有很多人 發生了意外 是需要被關心被關懷 同情與憐憫是身為人的基本
講出 他家很有錢 他有錢請幫傭 他如何又如何.... 說真的大家都不是當事人,沒有經歷過那些事情
很多事情都不是旁人足以說嘴的!很多事情並不是大家看看電視新聞就可以瞭解事實的真相,
但是大家卻講的好像自己就是專家、自己就很瞭解事情,很多鄉民的觀點只是讓人覺得太過現實。
我認為 多一點同情跟憐憫 這社會會多一點的溫暖
反之.....冷漠無情的社會,真的不是好的.....
尤其是由一個醫生嘴巴講出來,更會讓人覺得無情!


今天假設是一般的網友講出來的話 po在01有感而發 您怎麼看....

會叫的小孩有糖吃

高調的展現自己好的一面(粉絲團 臉書 還出書...) 忽略當初會發生的原因(自己簡單行事 不使用安全座椅 闖紅燈 任意移動受傷的孩子) 然後被挖出來言行不一致...讓人反感

要給同情跟憐憫是給孩子 而不是給這位媽媽...

我自己剛有小孩 我很清楚 有些東西不能忽略 簡單省事

還去領那個獎 真的我沒那個臉去領獎






拿鐵加糖 wrote:
在我看來一個社會頂...(恕刪)

判決書(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交易字第257號)
"沿保順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前揭交岔路口時, 亦疏未注意幼童應使用安全座椅等安全設備於車輛後座,且 疏未減速慢行,貿然前行,致甲○○所駕駛之自用小客貨車 右側車身與吳○怡所駕駛之自用小客車車頭發生碰撞,張童 因車禍衝擊,受有脊椎外傷併脊髓完全性損傷,導致四肢癱 瘓之嚴重減損一肢以上機能之重傷害。"

但這位母親的炒作
是放在不檢討自己的疏失
全然將責任推諉在他人身上

抱歉
和你的出發點不一樣
雖然我也同情珣珣
但我也同情那位中華電信的司機
雙方都是閃紅燈未停後再開
但在單方佔據話語權後
他在不明就裡的素質就是那樣的人民眼中
他成了絕對的惡人

也不認同你說醫生不適合做這樣的發言
因為是醫生發言 
所以你先看到了階級與社會優勢
也所以讓你無法思考他所說的話嗎?
那洪醫生花個500塊請個街友註冊臉書
或是動用以前台大的資源找個長期照護重殘的辛苦父母來發言
閣下就會覺得正確?或是開始思考?
如果這不是所謂的因人廢言那什麼是因人廢言?
拿鐵加糖 wrote:
在我看來一個社會頂...(恕刪)


這年頭太多虛情假意的言語包裝
有人站出來說出當頭棒喝的評論,我覺得對這社會是好事...

至於你那個比喻,應該是這樣才對
如果今天那乞丐好吃懶做妻離子散,卻拿到全國好人好事代表
我相信郭董批評他時,絕大部分的人會在在郭董這邊的...
pighead.jen wrote:
這年頭太多虛情假意的言語包裝
有人站出來說出當頭棒喝的評論,我覺得對這社會是好事...
...(恕刪)

去棒喝給獎的機關吧。

珣珣媽現在是個未來要受不知多少年苦的母親,大家多點人性吧。
不良老年 wrote:
去棒喝給獎的機關吧...(恕刪)


就是有人性,才會對此事件有討論
不然誰家死人或是受傷,關大家屁事呀...

一個自己造的孽都不敢承認的母親,當以後珣珣問她事情的真相時
你覺得你給她的人性能幫她什麼...
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珣珣,未來她能怎麼面對真相呀...

luo2002 wrote:
難道檢察官不能主動...(恕刪)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112 條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及少年已定有特別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

刑法284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告是可以告啦
告的結果可能只是緩起訴 (誰會自發去調查一個最終會緩起訴的案子)
即使起訴也可能只是緩刑,不可能抓去關(還要照顧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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