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命救人反被告 3義工判刑4月/搜救國賠後遺症發酵沒人要救失蹤山友

[但不幸的是,老夫妻最後被發現溺斃,家屬抱在一起痛哭。當時也是被救難義工救出的兒子,氣到一狀告上法院,說是三名義工害死爸媽。]

奇怪耶~~~自己的父母,不自己救?
為啥還要靠救難義工?

救難義工還要被你告,有沒有搞錯?

~~~~~~~~~~~~~~~~~~~~~~~~~~~~~~~
[難怪現在越來越少人願意奉獻熱沉]

救難成功有付費嗎?
每救難一人,有付費到60萬以上嗎?
~~~~~~~~~~~~~~~~~~~~~~~~~~~

這世道就是

有功無賞 打破要賠

還有人講得振振有詞~~~~~~可悲!





electriceye wrote:
怎麼?只有你可以發表...
當你發表你的高論的同時,請學會尊重別人不同的觀點
(恕刪)


您似乎沒有搞清楚為何這棟樓都跟您持相反意見,不是大家不尊重別的觀點,而是大家很清楚您的觀點對這個社會造成實質上的傷害。

這個傷害就是:以後見義勇為的事蹟將越來越少。

人類的行為如果會導致社會秩序崩解,這種行為自然會有人出來反對。

個人意見,別說義工了,即便是國家救難隊有疏失,只要不是惡意,都不應該承受這種結果。

想想看,闖紅燈或者酒駕撞死人賠償600萬,醫生不小心醫死人賠償3000萬。

請問這是什麼天理?

這就是台灣。以後好醫生越來越少,就是因為少數自私的台灣人。

electriceye wrote:
試想..在滔滔洪水生死存亡之際,好不容易被救上艇,換作是你..會拒絶穿救生衣嗎?...(恕刪)


任何人都不是死者,要如何代替死者回答?!

我只覺得死者的兒子最可惡,當別人冒著生命危險救你和你的父母時,你怎麼好意思控告對方?!
electriceye wrote:
如果你覺得你沒義務救人,拜託你千萬別去當救難義工
如果你要當救難義工,麻煩你請確實遵守救難SOP
既要當救難義工,出了事又說自己沒義務救人,這樣對嗎?


確實義工還是有一定的責任,但這樣的責任不能無限上綱,
在災害搶救或是醫療救治的當下往往會遇到很多演練或手冊上沒出現的情況,
(演練或SOP通常只能應付8成情況,但總是會有很多特殊的狀況只能靠臨場反應和運氣了)

另外義消、救護員、消防隊員、救生員的SOP第一條就是:
必須在確保自身相對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執行救援任務。
(但沒有甚麼是絕對的安全的,所以也常有消防隊、義消因任務殉職)

electriceye wrote:
試想..在滔滔洪水生死存亡之際,好不容易被救上艇,換作是你..會拒絶穿救生衣嗎?


這也只是一般推論,不構成直接證據,缺乏直接證據情況下,只能用無罪推論作為原則。
以前學長遇過一次重大事故,颱風登陸後,他們到轄區勸導低窪和地下室住戶撤離,
結果某一個地下室道場的教友堅持不撤離,隔沒多久降雨越來越大,很多地區開始淹水,
隔天鄰居發現他們一群十幾個人全淹死在地下室....

只能慶幸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如果是今天,學長們大概就要被告到死了吧...

以前還常開玩笑說,可能日後救援救護要先找到家屬簽幾十份同意書才能開始救援,
搞不好幾年後還真的得這樣自保才行...
流川 風 wrote:
就是這個心態
就是這個心態
難怪現在越來越少人願意奉獻熱沉
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叫別人不要仗義相助
義工也是人
即使領有薪水的救難人員也是人
如果連一點點的疏忽都不容允許
那也別怪救難單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處理態度
大家都不想淌混水
現在是義工越來越少人想做
以後連領薪水的也越來越少人想做
大家就靠自己吧
在災難當下,很多救難人員可能第一時間連自保都很吃力了
卻還是盡一切努力的救人,你不體諒也就算了
還要嚴格要求救難人員保有冷靜理性的思考去照顧別人!?
你覺得別人做啥都是應該的,都是欠你的
這心態就已經走偏了


就是什麼心態?

有人說救難義工沒有義務救人

我覺得如果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救人,最好不要去當救難義工,這樣有問題嗎?你在曲解什麼?

真要討論心態?那又要當救難義工,出事又說自己沒義務救人...是什麼心態?

你可以容忍、體諒別人的疏失,我敬佩你,但不代表別人也可以,畢竟那是兩條人命

再說一次,我是分別站在兩方的立場..個別表達我的看法

站在救難人員的立場,我的觀點跟你一樣

但站在死者家屬立場想,我也尊重他應有的權力

就好比有人總是呼籲看到車禍或路倒時不要太雞婆,以免惹禍上身

但當那個車禍或路倒的是自己的親人時,又開始責怪社會太冷漠

廢死聯盟最令人詬病的,不就是只想到死刑犯的人權,卻忽略了死者家屬的人權



這家人眼中除了錢以外,已失去了人與人間最重要的人性及感恩心~
jiahao.guo wrote:
您似乎沒有搞清楚為何這棟樓都跟您持相反意見,不是大家不尊重別的觀點,而是大家很清楚您的觀點對這個社會造成實質上的傷害。
這個傷害就是:以後見義勇為的事蹟將越來越少。
人類的行為如果會導致社會秩序崩解,這種行為自然會有人出來反對。
個人意見,別說義工了,即便是國家救難隊有疏失,只要不是惡意,都不應該承受這種結果。
想想看,闖紅燈或者酒駕撞死人賠償600萬,醫生不小心醫死人賠償3000萬。
請問這是什麼天理?
這就是台灣。以後好醫生越來越少,就是因為少數自私的台灣人。


是你沒搞清楚我的意思(不嫌麻煩的話..請看我一開始的回文)

站在救難人員的立場,我的觀點跟大家是一樣的

但站在死者家屬立場,兩條人命,誰有資格要求家屬一定得怎樣做才是對的?

發表對別人的看法很容易,但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看法還是一樣嗎?

恕我直言。。。你擔心以後見義勇為的事蹟將越來越少。。

但兩條人命,換作是你。。請問你會原諒你所謂的不是惡意所造成的疏失嗎?

人家雖有義務救人,但各救難現場的狀況變化莫測,沒有定則,救難隊也只是盡人事聽天命而已。
救難人員有義務救人,不代表救難人員就有義務確保他一定存活。
他的死活不是救難人員的責任,也不該是救難人員的責任。

這還不說罹難者有沒有過失讓自己深陷險區,以及他的家屬有沒有過失放任那人進入險區。

總歸一句,有沒有義務救人是一回事,誰應負起他的死活責任又是另一回事,兩者不該混為一談。

electriceye wrote:
我覺得如果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救人,最好不要去當救難義工,這樣有問題嗎?



jiahao.guo wrote:
您似乎沒有搞清楚為何這棟樓都跟您持相反意見,不是大家不尊重別的觀點,而是大家很清楚您的觀點對這個社會造成實質上的傷害。
這個傷害就是:以後見義勇為的事蹟將越來越少。


講的很白了啊...

electriceye wrote:
是你沒搞清楚我的意...(恕刪)


好了好了這位大哥,不要一直強調別人看不懂你的文章
用這句話反駁,我在網路論壇上看過幾萬遍了
別人就是看得懂你的文章才會回你好嗎!!

我也知道失去家屬的痛苦,也能了解你想說的
但是套一句俗話,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義工奮不顧身救人,沒救到人難道就該死!!!
況且大水無情,怎麼不告那艘船的設計結構那麼不堪大水沖翻!!!
幸好這三位義工還算很有人性沒反告回去
這三位義工自己本身也掉下水差點沒命
義工真要告回去,有百款理由可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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