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u wrote:保障言論自由是靠法...(恕刪) 哇,現在就會開始說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了好棒棒啊人家在講A,你自顧自的在講B連討論什麼都不懂,還可以扯到言論自由真是不得不佩服大家擔心的是此例一開,警察動不動就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規定就可以裁罰你變相的限制言論自由,還說什麼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請問這個人散佈什麼謠言,難道我不能合理懷疑八仙真的是民進黨的金主嗎?如果這法條真的可以這樣用你該知道最先被開刀的就是那些名嘴,他們天天在那胡說八道的,不算散布謠言嗎一下說馬私下收獻金,一下說金逃到美國去,結果事實證明都是子虛無有的事情怎麼會對一個老百姓用這種法條來裁處,還有人叫好,真是搞不懂真的要叫國民黨學起來,下次在有亂說的一樣照辦然後看看會是什麼情況真的發現精神分裂者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polu wrote:保障言論自由是靠法律.靠市長沒啥小用如果警方認定是"無端造謠"還能算言論自由嗎?這可以討論...(恕刪) 到底市民的人身安全跟言論自由,是要靠法律?還是警方?還是市長?警方依法辦案,而市警局受市長指揮與監督。市長沒啥小用,那還佔著位置?“八仙是民進黨金主”這句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造成一般民眾「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拿“社會秩序維護法”來恫嚇網路言論,才是讓一般民眾心生畏懼與恐慌~
jedijack wrote:到底市民的人身安全...(恕刪) 八仙是不是民進黨金主?我沒證據網友可以討論舉證都OK從來只有"政府"牽制言論自由何來在野黨打壓言論自由之可能政黨是人民團體哪來公權力有人造謠抹黑.我訴諸法律.所以我打壓言論自由??神邏輯說句直接的~法律違憲之虞...立法院多數就修法警察處置失當...警政署就依法懲處麥牽拖
polu wrote:從來只有"政府"牽制言論自由何來在野黨打壓言論自由之可能政黨是人民團體哪來公權力 現實生活中政府握有公權力,但你如果要說在野黨觸手沒有伸進去做某些操控,那只是在騙三歲小孩。polu wrote:有人造謠抹黑.我訴諸法律.所以我打壓言論自由??神邏輯 大家一直在講的是法條問題,不知道你到底在說什麼?這叫曲解法條,或者說鑽法律漏洞,把法條擴大解釋。基本上台灣是言論自由國家,台灣法律並沒有壓迫言論自由只是適度規範,但今天卻把法條擴大解釋,如果要一體適用這就不叫適度了! 因為如果這個案子可以成立,那麼就是所有人包括在野都不能質疑政府,因為你只要質疑你就是「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造謠抹黑有其適用的法條,你真的知道這裡到底在討論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