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男寇姐敗訴, 阿娟有話說


dunhilldun5168 wrote:
真的,從這篇看出來...(恕刪)



真希望看到阿娟挺身而出 爆料郭董
黑虎先生 wrote:
阿娟被網友砲轟後又...(恕刪)


看到一個資深媒體人這種答覆,可見台灣媒體真的是腦袋孔固力,台北市長選舉行情要花多少錢?會有人一次就捐三億?郭台銘常捐款,包括選舉捐款,他會不知道捐款有上限嗎?三億不會違法選罷法嗎?他會不知道嗎?還有一個統領百萬員工的國際企業家會笨笨的對人說他捐多少錢給對手嗎?以上這些一個資深媒體人不會思考嗎?

官大就不會說謊?宋楚瑜的沒錢替家廁所裝門,美國沒房子,一下就被爆了,柯批說謊也不是第一次,老鼠尾有道歉嗎?

以下一篇評論也許有可能,只能說大老闆想的可能不是一般人所見的而已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139176

台灣媒體人的水準實在‧..,所以很久很久已不看台灣的新聞、政論節目。
黑虎先生 wrote:
阿娟被網友砲轟後又...(恕刪)
她所說的和曾參殺人,三人成虎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不能百分百確定,那就該保留些,讓有能力和權力的人去查証,不是嗎?
她的idea就是媒體本來就是製造業,而且不必為產品負責? No way in any place of the world. 而且這件事純粹是郭董個人,無關社會大眾利益
greengreen wrote:
真希望看到阿娟挺身...(恕刪)
她可能想去郭董公司謀個差事還比較快
切,以前壹週刊的報導哩,起碼都還有個一句:"本刊已就此問題與被爆料當事人聯繫,當事人表示絕無此事"之類的.......

水準連壹週刊都不如嗎?
yes2800 wrote: 看到一個資深媒體人這種答覆,可見台灣...(恕刪)

深有同感,本人也曾在美商公司派駐上海工作。公司對FCPA的執行非常嚴格。

在中國逢年過節送禮給官員是社交禮儀。我們就規定只能送價值50美元的禮物。我部門下屬為省去選購麻煩,建議用禮券。結果害我寫了三分報告到總部說明。因為稽核認為禮券可變現是賄賂。最後沒事是我們費盡唇舌說明禮券有限定商家不能變現。

賄賂是非常大的醜聞。鴻海一定不能承受罰款和掉單的。
黑虎先生 wrote:
阿娟被網友砲轟後又...(恕刪)



強辭奪理!

她是新聞系科班畢業的嗎?
還是又來了個半路出家的啊?

要批評可以,
但請拿正確的訊息來批,
不要不查證,還強辯說查證很困難!

很困難就不要走這行啊!

由此也可見,
這些自詡為資深媒體人的水準到底到哪去了!
yymmrr wrote:
她是新聞系科班畢業的嗎?
還是又來了個半路出家的啊?(恕刪)


這個年頭

新聞系科班出身又如何?

你看那個臺大的彭彭,專業在哪裡?專業道德又在哪裡?

只要是進入了媒體界

科不科班到最後都是同一個爛樣

有差嗎?

阿娟今天出來挺蔻蔻姐

大概就是怕哪天自己亂哈啦也被告了

所以,只要同一類人,先瞎挺再說囉




郭台銘是個意志堅強且有權勢的人,
所以可以用訴訟伸張自己的清白。

但很可惜,
大部分的人並不如郭董那樣堅毅與擁有權勢,
所以有一些人,
在被無端造謠與抹黑之後,
選擇走向絕路,
這類新聞大家應該都看過很多則了吧?

媒體(電視台與主持人以及捕風捉影的名嘴群)與網路霸凌,
是奪走許多條無辜性命的真正劊子手。

黑虎先生 wrote:
一個新聞工作者,在吳敦義說完這句話之後,恐難有通天本領跑到總統府去看馬英九有沒有趴在桌上打盹?也很難有辦法找總統府的侍衛幫忙拍馬英九度咕的畫面?至於找馬英九的御用醫師透露他最近的身體狀況也是強人所難


以媒體人的能力
就算問不到馬英九本人
問一下拉得到總統府關係的人求証一下
被告了
只要提出我還向某某人求証過
而這位某某人不是和總統府無關的路人甲
大概就可以算有"善盡"求証的責任

如果政要的話都要信以為真不需求証
政治版新聞大概要改政治留言版
要留言.流言.還是八卦也無所謂
會毀人名譽的事也不稍微求証一下
良心給狗吃了??
被告剛好而已

merlinee wrote:
以媒體人的能力就算...(恕刪)


求證是什麼?是記者生命,如此而已!

其實很多記者媒體人對亂爆料不求證的同行也很不以為然.

羅友志就在臉書批評


【求證是什麼?可以吃嗎?】

一位前輩用『傳聞』當證據,訴諸媒體,
被告敗訴之後,有人用『寒蟬』來形容她的處境,我想說的是,
媒體人不求證,被寒蟬也是應該的…


社會記者走法院如家常便飯,
每次法官問我的,通常就兩句話:
『你有沒有求證?』『你有沒有惡意?』
目前勝率100%!

我辦過,
剛爆完的八仙演練疑收票放水案件,
10幾年前,小隊長誘殺線民事件…
消防署採購負壓消防車弊案…
每一個案子,至少佈線一個月,採訪五條以上不同人脈佐證,
耐心的看著加害人吃香喝辣,
揪心陪著被害人,要他忍耐相信我…
最後攤牌,給當事人一次機會,送上媒體…

求證是什麼?是記者生命,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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