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wu6778 wrote:
第一段
所以此女學生上網抱怨是違法的?不然怎麼那麼多人插嘴指責她?
不違法
不過若要抱著這樣的心態闖天下
那也祝福啊!!
有這麼一個沒有競爭力的新人
其它同輩的應該都很開心
何必指責呢
鼓勵都來不及了
kevinwu6778 wrote:
我想講的是猴子的薪資問題。
你們一直要指責猴子本身態度的問題,是誰硬加這些問題?
難道今天猴子態度很好,這種最低薪資120就沒問題了?
看到這句,害我又忍不位想起了S-COOPER網友的話。
指責別人,才顯得出自己的價值。
kevinwu6778 wrote:
1、最低薪資是由雙方都接受後,才有價格出現?雙方是什麼雙方?
2、即然知道很多人薪水低於最低薪資,那有何高見?有沒違法?
3、法有明定最低薪資,但不見得適用這標準。
kevinwu6778 wrote:
基本上,我不是想問這個,不過你這樣講了,共產國家不是更容易走向極端?
kevinwu6778 wrote:
我想強調的是:
試想今天基本工資是150,那薪資拿5萬的需要不要調整薪資?
若假設基本工資提到130/140/150是非常不合理嗎?對雇主會有很大的傷害嗎?
這板上很多強者,可以想想這個問題。
不要再講猴子找不到工作了,所以這才是猴子。
現在是要講給猴子多少才是合理的。
可能我不是在華員外家工作,所以東西看的不一樣。
kevinwu6778 wrote:
第一段
所以此女學生上網抱怨是違法的?不然怎麼那麼多人插嘴指責她?
接下來你講的東西,又是把我視為猴子的一種行為了。
kevinwu6778 wrote:
問第二段的解釋,是不是讓第一段的解釋變成脫褲子放屁?
kevinwu6778 wrote:
別搞笑了好嗎?
曾幾何時,在01上討論台灣基本工資,還要管到國外的勞工?
那也請你們順便訓一下國外一些猩猩、狒狒之類的勞工好了。
miamivice wrote:
請見標題與開版內文事件
你什麼時候產生你的討論走向才是重點而別人的就不是?
又從哪裡得知她的業主給付薪水過低不合法?
自行衍伸腦補莫須有情況之議題在這事件上是誰才是"硬加"呢?
至於"指責行為"每個人心態不一
有些是對事不是對人反之亦同
個人針對的是她的"心態"
因為要抱怨目的所採用的"藉口理由"
將薪資與自身工作態度綑綁就已經是偏頗有問題(請見本人第一篇回文)
而你為了反對這說法
將有指責意思一方用一句話都打翻都視為私心目的替人戴帽
明顯就是逃避不討論的行為將頭埋進沙裏無視資訊中對方目前已有的錯誤(心態)
若討論本身不指出對方行為之可能錯誤點
對本文主角乃至觀者旁人是有何建設性的實質意義?
討拍只給予取暖那是女人才會常幹的事
你喜歡給暖或另加議題是你的自由
對別將自己重點強加諸在他人的觀點之上並取而代之
因為這不是你開的主題討論串
1.資方與勞方
只要不違背現行法律的勞動契約都視為有效
2.請洽主管機關
3.當然不一定適用因為要看個案中其他的條件
但法令是相對客觀絕對的標準(只訂最低)
你要討論議題中沒有這項前提也就是無視
將本案乃至社會各界給付都用你個人主觀的相對標準論斷
旁人無從得之你標準為何
社會主義一左一右極端走向不同
它已用非人性錯誤方式避免其走向那極端
1.該基本是"最低"只要以上公權不介入
需不需要調整你要問雙方
另做一天五萬跟做30天五萬是不同的條件
還有其他相關法令限制請見勞動基準法
2.合不合理是整體性問題不是只看單方勞工角度
給不起或賺不夠的雇主根本就沒有投資開公司的必要性
尤其是華人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習性本錢不夠的中小企業非常多
若過激會造成其成本上升倒閉
導致有產能卻失業者增加會變成是政府與全民的負擔
有些事市場會自行調整與淘汰
3.不是找不找的到工作或是在做低工資工作就是猴子
因為個人考量點與價值觀不同
是在文中她認為這工作只值這點錢就可以不用努力的心態
會讓她成為猴子一員之可能
而猴子給多少才合理?
法令不就是有訂定最低薪資...
不合理就檢討
但這不是一方需要多少就是"合理"
你也要另一方請的起
至於個人認為合不合理那就是個人的問題
kevinwu6778 wrote:
我前面講過了,新人要當猴子就讓她當猴子,我已經承認她是猴子,心態不對了,已經是錯了,不然還要如何?
個人針對的是她的薪資,我現在是對事不對人。
我想討論的是基本薪資合不合理,你卻隻字不敢提,是誰在逃避問題啊。
紅色字明顯表示,你這個人有嚴重歧視行為,什麼年代,還這麼八股,難怪一直掉書包。
這個主題包含很多因素,我想單就某一因素討論,也不可以?
1、當然是資方跟勞方,不然會是歷史老師嗎?重點是資方代表是什麼人、勞方代表是什麼人。
2、當然是洽主管機關,因為你那麼會講,那麼會掉書包,所以我才問你有何高見。"你"是主管機關嗎?
3、這句是在講什麼東西?為什麼不敢把這段貼出來。
中華民國基本工資制度,由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每年第三季實施討論,並交由行政院核定公告後實施。現行基本工資月薪為新臺幣20,008元,時薪為新臺幣120元,在2014年由審議委員會通過,自2015年7月1日實施。臺灣的基本工資是一直遠低於基本需求的;但僱主規避基本工資已成為常態,許多受僱者的月薪看似高於基本工資,但平均時薪仍低於基本工資。
這是從wiki來的,不一定對,但可以參考。
我用我個人主觀的相對標準論斷?這wiki又不是我寫的,何來我的主觀相對標準?重申一次,這段紅字可以當參考。
請問第二句想表達什麼?
第一段
你不應該不知道制定基本工資的時候,還有一個政府單位存在吧。
沒這個單位的話,你覺得基本工資調的起來嗎?
第二段
基本沒錯,不過很多公司不是給不起或不賺錢,而是不想給。
第三段
沒人講說:找不到工作或是在做低工資工作就是猴子
這是順應你們的話,而有的結果。
所以時薪120,只是個人覺得不合理,就只有一個人覺得不合理?還是覺得時薪120不合理的,都是有問題?
所以我才問此板的強者,倒底120合不合理?再往上調合不合理?
那你覺得120合不合理?再往上調5元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