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護孕妻勒斃賊勇夫判有罪定讞


在館裏猿的絕對領域下~甭跟我說正義 wrote:
我相信...未來會...(恕刪)

現在大概就是這個時代了,
某些人掛了,
真的會當中秋節慶祝,
煙火齊放.

非常可以 wrote:
行竊失風 應該是做完筆錄就放了!
小人報仇 從早到晚
以後怎麼辦?
能入侵一次 沒下次了嗎?
下次會帶刀槍? 一桶汽油?
你能每天24小時不眠不休保護家人嗎?

家裡遭陌生人入侵
有能力又下得了手的話 還是出手吧
不惜任何代價!!!...(恕刪)


如果要無限擴張堡壘原則
先想像一下那是怎樣的世界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飛翔的魚 wrote:
請說明未來竊賊入侵,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情


警察來之前打死他,然後在他手中放一把玩具槍

我電影看太多
我家曾經半夜被闖空門過1次 那時我姐看到嚇的不敢起床
躲載棉被裡假裝沒發現 讓他靜靜偷完靜靜離開

而對巷老人家發現闖空門小偷 想要制止反被殺死
還被放火燒屋

所以.....是不要反抗 裝作沒看到
祈禱小偷會偷完就走嗎
台灣依人權立國
依法保障360行的工作權
有沒有?!! 當然有

我想小偷這行的人
會給這位法官燒高香的
感謝替他們保障工作權
Gugugu wrote:
家裡有陌生人就有權打死囉
反正陌生人都有可能是小偷
陌生人都有可能先姦後殺


感覺這是主流意見希望看到的,家裡有陌生人就有權打死,修法修成這樣也好,至少圈定的範圍很明確而且合理,不是走在路上覺得旁邊的人目光不善可能會先姦再姦殺了又殺,所以就要來個先下手為強

要不然就修成毒蟲小偷打死免責也很好很實際,反正廢物該死咩,替社會除害,又可以增進皇城內的祥和之氣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Gugugu wrote:
家裡有陌生人就有權打死囉
反正陌生人都有可能是小偷
陌生人都有可能先姦後殺


感覺這是主流意見希望看到的,家裡有陌生人就有權打死,修..(恕刪)


兩位還真的是哥倆好啊~~
故意把最重要的前因給省略了
家中無人,且門窗緊閉上鎖出門後返家的情況下家裡有陌生人

---
希望下次這樣的人出現在兩位家中時,那位會是聖誕老公公啊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msa wrote:
故意把最重要的前因給省略了
家中無人,且門窗緊閉上鎖出門後返家的情況下家裡有陌生人


沒事進來別人家就是討打,管你有人沒人?難道家中有人時賊堂而皇之進來你還先問先生找誰啊?當然是揍下去啊,不要再替小偷開脫好嗎?還替賊設但書,好像要符合種種條件才能反抗?不禁令人懷疑動機啊


不要搞一堆不能執行的虛頭,沒用啦,就修法修成陌生人未得允許進入別人家打死免責就好了,囉哩囉嗦的.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飛翔的魚 wrote:
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恕刪)


我是覺得蠻合理的啊~
畢竟死了一個人在他手上,
雖然那個人是個廢渣,但也是條人命~
而且緩刑兩年又不用關,
如果將心比心來講,
為了救我的家人,
付出這樣的代價我願意承擔~
不過如果接下來的賠償官司也判賠的話,
那才真的沒天理......
不就互打的嗎?

那到底能不能打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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