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七車主被控危駕妻:難道要橫死街頭?


我沒有胸部 wrote:
罪刑法定原則我也不...(恕刪)


個人認為,針對四人應該要以重罪的角度思考,畢竟:

1. 雖然損毀的是人身以外的車體結構,但是乘客是在車內,尤其是以影片的攻擊模式應該要視為意圖傷害乘客的生命。

2. 若是針對如此惡意的攔路攻擊行為,法律卻沒有相對應的遏止或是懲罰條文,將來只會助長類似的歪風


我確實不懂法律條文是否可以以重罪起訴,但若是這樣的行為只有民事損毀告訴,對其他受侵害的人來說太沒有保障。


jerry0952$$$ wrote:
有看過動物頻道應該都知道動物為了保護自己的小孩哪會管你獵食者是不是已經放棄...(恕刪)


所以動物界沒有法律

大家都漫威電影看太多了
反派壞人就殺給他死
從來不用走審判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台灣的法律~犯法的人有罪。
可惡的人可沒犯法
贊成當生命財產受到攻擊時,反擊無罪,

齊爾-D-01 wrote:
台中市郭姓裝潢師傅...(恕刪)


蝙蝠車 or 007 or 玩命快遞

真的可以在台灣賣了
正當防衛,剛好而已,支持大七車主
其實....我一直有個疑問...

大7是因為小白違停擋路所以按了一下喇叭

接下來就是大家所知道的倒車試板金

但我不懂的是...

如果小白擋路,照理...應該是大7車頭撞小白車尾阿...

怎麼會是大7車尾倒車撞小白車頭?

單純只是想不透怎麼擋路的...
leonheat03 wrote:
留下危險駕駛的證據...(恕刪)
如果當初在開始砸車時,
大七選擇逃走,
怎麼去追緝這四個屁孩?
blink_blink21 wrote:
一會說是威脅,一會說人峱種...(恕刪)
四個拿棍棒砸車,
看到自己的車被撞壞,
通常人(手中有武器)會憤怒的反擊,
會再多砸大七幾下,
甚至砸大七駕駛(已砸破玻璃發現裡頭只有一個男人)
沒想到這四個峱種
竟然嚇得躲起來
甚至請別人幫忙報警

一前一後表現才是讓人笑歪大牙
是光頭不是禿頭 wrote:
http://www...(恕刪)


你貼的新聞跟你的結論兜不上
腦補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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