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自由人權 => 要求政府把不同物種相戀入民法


vu84vu wrote:
以前都不知道有這麼...(恕刪)

1.誰規定婚姻一定要一男一女?
2.徹底的平權
3.無法享有目前婚姻制度一模一樣的權利就叫歧視
發展出來就是長這樣

李穆辰 wrote:
你倒是很有想法,但...(恕刪)


誰說狗因為不能表達的能力就不據法律能力????

雖然狗不會說話...但是你殺狗就是觸犯動保法...

動保法就是付於狗生存的能力....

因此開樓大大要讓狗也可以擁有婚姻權就很合理阿...



想不出名字 wrote:
原來大家對於冥婚,近親戀,戀物癖、戀屍癖、人獸交這麼有興趣啊,真是想不到啊
好似打開每個人內心深藏的秘密空間。


以前的同性戀不也是經過這個階段,這很需要驚訝嗎?


vu84vu wrote:
以前都不知道有這麼多人渴求啊!
真是辛苦他們了!


按照你的邏輯,同性戀者也很辛苦齁

utubetcl wrote:
1.誰規定婚姻一定要一男一女?
2.徹底的平權
3.無法享有目前婚姻制度一模一樣的權利就叫歧視..(恕刪)


支持徹底的平權.....
爸爸和兒子也可以結緍....
媽媽和女兒也石以結緍....
如無法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婚姻的自由......
就是歧視....
是這樣嗎??
ben7258 wrote:
支持徹底的平權......(恕刪)




三句不離者個的都是反同的。 所以他們是很想嗎

TH2004 wrote:
三句不離者個的都是...(恕刪)

非也
是反對被人扣帽栽贓說咱歧視同性戀
所以挺同的邏輯咱們一定要力挺到底

結果發現原來不只是同性戀
多人成家、近親結婚都該一併挺
以免又被人嫌棄食古不化思想退步
歧視的大帽子扣下來
大家都受不了
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可以提案修法,
可是會不會過,就不一定了

只是以上的邏輯,對於某些人的某些法案就是歧視了

歧視精神,台灣的新產品,

歧視精神+台灣媒體+台灣民主,稱之為台灣民主三寶好了

ben7258 wrote:
支持徹底的平權.....
爸爸和兒子也可以結緍....
媽媽和女兒也石以結緍....
如無法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婚姻的自由......
就是歧視....
是這樣嗎??


目前挺同派的確是這個邏輯


TH2004 wrote:
三句不離者個的都是反同的。 所以他們是很想嗎


非也,是目前挺同派大聲提倡平權,

基於相同邏輯,其他物種也該力挺到底,

不然就是歧視

TH2004 wrote:
三句不離者個的都是反同的。 所以他們是很想嗎

因為你的發言都不像在真的要討論事情
反而都像是在抬槓

所以大家就一起陪你抬槓了
這是大家對你的體貼
TH2004 wrote:
三句不離者個的都是反同的。 所以他們是很想嗎


你邏輯有問題,我幫你解惑。

很多網友提出的見解(如戀屍癖、異物種婚姻),這叫做見多識廣,
請別扣上「很想」的帽子。
例如我知道同性戀,不表示我是同性戀,也不表示我想當同性戀。

大部分人能「尊重」同志的戀情。
同志們牽著手去店裡吃飯,老闆也不會趕他們,
旁人看了也默不作聲,不會出聲批評。
這就是尊重。

但同志們就以為這是被「認同」,
開始要大家「接受」,甚至修法。
遇到不接受者,就冠上歧視、恐同的字眼。

遇到鄭捷拿刀亂砍,我們會趕緊離開,這才叫做「恐」。
鄭捷砍傷多人,終於被逮,我們對他才叫「歧視」。

我不恐同、不歧視,只是反對修法,別再亂扣帽子。

人被討厭,部分是因為身分,而更大多數是因為行為。
亂扣帽子的行為,顧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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