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k16 wrote:
教育應該是要教正確~而不是教假的訊息(例如男一定就跟女)

除了正確,也要有完整多元的面向,
而不是教一元化的片面資訊。
男未必愛女,
但是生物設計上異性可以生,同性不能生,
所以95%的人都是異性戀而非同性戀,
這是演化的必然現象。
至於男男的愛滋問題,也是必須讓大家知道並關注的問題。

以上資訊對於推廣同性戀很不利,
在同性教育中卻是非常重要的資訊,
也切身關係到每一個人的身心健康,
為何這些資訊在目前的教材中被排除了?
到底教材是在教導正確的的觀念,還是在推廣同性戀?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claude0630 wrote:

那些可能是天生的戀物癖/戀童癖/戀屍癖/...
所有的性傾向都應該被加在課本裡面教育小孩啊
為何獨鍾同性戀一種?

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

用個滑坡誤謬就滑過你們無法對應的問題?

不要閃躲,正面對應好嗎?

我真為你的邏輯感到憂心。



你說的你們是誰阿?我搞不懂,
性傾向跟性癖好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阿,
為什麼你會覺得需要再課本裡面講性癖好的東西?
性傾向:同性、異性、無性
性癖好百百種。

另外舉例戀童癖,如果實踐的話就是性侵兒童,
各國明令禁止性侵兒童了,為什麼你會覺得需要去加再課本裡?
而且性侵有罪這種東西課本上應該會提到了不是嗎?

課本該教的應該是認識自己身體,跟性向的性教育,
以及著重在安全性行為之上,尤其 HIV 氾濫,
HPV 盛行率更高達 10%,一生得病率80%,跟子宮頸癌 99.7%正相關,
這些青春期時都應該談到,減少更多感染才是,
還有正確的避孕觀念等等。

我搞不懂你邏輯的點在於,課本講到性傾向這種無害的事情,
主旨應該是讓學生更了解自己的性傾向,為什麼需要提到性癖好,
戀童癖或是戀屍癖?

同性性傾向實踐導致同性性行為,
戀物癖實踐起來沒事,偷東西就犯罪,
戀屍癖就是毀屍罪,
戀童癖實踐起來就是性侵兒童了。

另外 Abnormal Psychology 沒有談到同性戀是病態,
但是你提到的性癖好卻是病態行為,兩種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還是你認為同性性傾向跟戀童癖是一樣的東西?
因為課本講到性傾向,就要講戀屍癖完全無相干,無限上綱的東西,
所以我才說滑坡悟謬。
yuffany wrote:
除了正確,也要有完整...(恕刪)


為何在感染愛滋病的案例中
有一定的比例是男同志呢?
並不是因為身為同性戀就容易得愛滋病
而是因為「肛交」是許多男同性戀人選擇的性行為方式,與異性性行為相比,直腸彈性不及陰道,而且直腸比較脆弱,直腸黏膜較薄,更容易破損。在直腸破損時,精液裡含有的大量HIV就很容易進入人體,感染T細胞。

所以學校教育才要教導小孩
如何在性行為時做好防護措施(ex.戴保險套)
保護自己
也保護別人

flyingf wrote:
你說的你們是誰阿?我搞不懂,
性傾向跟性癖好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阿,
為什麼你會覺得需要再課本裡面講性癖好的東西?
性傾向:同性、異性、無性
性癖好百百種。

另外舉例戀童癖,如果實踐的話就是性侵兒童,
各國明令禁止性侵兒童了,為什麼你會覺得需要去加再課本裡?
而且性侵有罪這種東西課本上應該會提到了不是嗎?



是誰告訴你戀童癖一定是會性侵的??

在還沒有實際作為之前,
它就只是一種性傾向,
對較年幼的人有興趣而已.

就像同性戀者在還沒有真正和其他同性[交往]之前,
他就是一種性傾向.

當然,你要說戀童(同性戀)之後的實際作為有沒有罪
那是法律問題.

你說遵守法律很重要,但現在挺同者不就是不想遵守法律想要霸王硬上弓嗎?
那又比想要戀童癖合法的人高尚到哪裡去??


再講到課本,
目前的教材就是教一個男生或者女生,愛男生也可以,愛女生也不錯

我只希望我小孩走一條普羅大眾可以走的路

而不是被設計過的洗腦課程.

所以,我已經從尊重同性戀贊成同婚但反對修民法,開始切換到反對同性戀了.

對了,我信媽祖的,沒有宗教背景的問題,可以不用給我帶宗教帽子了.

再強調一次,在你們眼中,
對同性有興趣就是[傾向]
對其他類型的人事物有興趣就是[癖好]

挺同者還真的很會歧視別人.




claude0630 wrote:
是誰告訴你戀童癖一...(恕刪)


我剛才打比較完整了,您在看一下。
第一篇文章講太快,敘述的不完整,
我琢磨修改之後才看到您的回復。

還有我不挺同的。
claude0630 wrote:
是誰告訴你戀童癖一定...(恕刪)


戀童癖是性癖好
不是性傾向

claude0630 wrote:
是誰告訴你戀童癖一定...(恕刪)


如果家長能夠決定小孩的性向
一定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小孩是異性戀
包括我也是一樣
不是因為同性戀本身不好
而是因為這樣的身份在社會上很辛苦
為什麼辛苦?
因為外在的壓力
什麼造就了這樣的外在壓力?
這我便不多說了

claude0630 wrote:
是誰告訴你戀童癖一定...(恕刪)


然而事實上
家長能夠選擇小孩的性向嗎?
如果小孩是位同性戀者
你難道能規定他
不行!你只能喜歡異性,不能喜歡同性嗎?
教育的推動
是為了讓小朋友了解自己了解別人
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讓同志小孩
(可能是我的小孩,可能是你的小孩,可能是你我身邊的人)
不會因為社會的無知與偏見
而每天過著辛苦的生活
只因為他的性向與你我不同
自己『選擇』要與眾不同,要怪誰?
2%的團體,硬要98%的人配合演出?
婚姻平權,就是社會亂源!
安卓拉貝貝 wrote:
如果家長能夠決定小孩...(恕刪)
king_hsueh2007 wrote:
自己『選擇』要與眾不...(恕刪)


98%的可以尊重2%的,但什麼都依照2%的來定案我認為就不妥,我支持修專法,說修專法就是歧視慢慢的會有許多人跳到反同的行列,個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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