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CF2010 wrote:我覺得退休金的上限 只能等於 基本薪資.退休人員. ( 不管是 軍 公 教 勞工 ) , 不工作憑什麼領的比有工作的人還要多呢?? 我想你說的是社會保險年金這部分吧很多人會把退休金與社會保險年金搞再一起或是故意混再一起講讓人搞不清楚
只要月退俸設定上限,不管條件如何最多只能領4萬,所有問題就解決了,月退俸的本意是照顧年老生活,不是奉養,勞工退休月領能超過3萬就很厲害了,能超過4萬就是萬中選一,軍公教月退4萬只是起薪吧,而且還能跟著調薪,領年終,不怕金融海嘯的鐵飯碗,這就是現在既得利益的軍公教,債留子孫。這就是嘴臉
軍公教人員在職時領多少,我沒有意見.因為有對國家正在付出有貢獻.但是退休後就跟農工漁退休人員一樣.沒有貢獻了.應該領一樣的國民基礎年金.你要與別人有所差別.請你在年輕時自己買個商業保險才對.就這樣..所以整個國家應該用稅收去支付國民基礎年金.而軍公教勞工的退休保險應該全部廢除.而沒有繳稅記錄超過十五年到二十年的人.國民基礎年是不支付.這樣子才公平.那些攤販,包租公等地下經濟活動者.沒有國年基礎年金可領..基本精神應該是這樣.細節方面可以再廣議..
noble888 wrote:其實看下圖就知道現在退休公務員繳少卻領超多啊 年金制度就是建立在人口紅利,以前沒有問題是因為有生育率阿,光看這一張圖不是很準,比如以前繳的有十個,去養一個老人,這樣的領法是沒有問題的,但之後民國130年就要變成2個人養一個老人,這樣不論怎麼繳都沒有辦法維持年金平衡阿,現在這種制度不論是怎麼改都支撐不下去的。可以多繳少領,但依照人力發展下去,未來少領到無法維持退休基本所需,甚至是繳得快比領得多,這樣還有人會想要繳嗎?有違制度設計原始初衷阿。光是現在繳一繳,130年前後就要再破產一次。可以晚退,但社會上真的存在足夠的位置給這些老人待嗎?不用60歲,我認為台灣現在40歲以後要找工作都非常的困難,除非你很有能力,但大部分中等能力的人我認為40歲之後要換工作就非常的困難了,中南部更是雪上加霜,自願減薪老闆還不一定會請你,更何況60歲以上還要工作,我現在想破頭很難理解這個情況。
民眾(員工),薪水福利加薪年終退休金,老闆說了算,老闆最大,老闆:『不爽不要幹』公務人員(員工),薪水福利加薪年終退休金,自己說了算,老闆(人民)最小,沒權決定.........怎麼想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