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煞性侵虐死少女焚屍二審改認無殺人犯意

悲哀的是 我們看到這樣的判決 也只能生悶氣而已

對法官一面倒向加害人的執念 一點辦法都沒有
不能假釋的話,無期徒刑也沒差,甚至會比死刑更痛苦
可是只坐個十多二十年便能假釋,也是太扯了⋯⋯
只能祈望人渣在監牢裡受到(給兩條路走,一條是被打死,一條是讓囚犯上)同一待遇。
最初新竹地院的審判長是女性,其餘二名法官應是男性。
至於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哪一位?什麼性別,令人好奇。
可憐的小老百姓,對這個判決真是無言⋯⋯

Gamestar wrote:
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不知道監獄裡的大哥會不會這樣問他
肛到他滿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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