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婆婆的話,看到這樣的發言一定立馬趕人,真的只看到為了自己在鋪路至於李明哲,說是NGO,難道不知道今年左岸已經特別針對NGO立下了法規了嗎?去別的國家不遵守當地法規,就如同去ISIS宣揚基督,天主教,去北韓對金小胖說三道四一樣的行為,這樣被抓被關不是剛好而已嗎,試試去號稱自由民主的美國,當警察喊不許動時,去掏口袋看會發生什麼事,看看當年新加坡判美國公民鞭刑時,連柯林頓出面關說都照鞭不誤,這才能顯現出一個國家的司法尊嚴阿,所以對於李明哲所受的審判,不論是被認罪或是發自真心,我認為是剛好而已,講難聽一點叫3好加1好美國公民受新加坡鞭刑
sking17 wrote:當NGO成員,不知...(恕刪) 如果媒體誠實報導他是「社區大學學程經理」,聽起來就弱爆了。如果用「非政府組織工作者」、「自由民主鬥士」,留給讀者想像空間聽起來不是很威嗎?「感覺」就跟孫中山同一等級的
青竹碧叶 wrote:李明哲案开庭审理后...(恕刪) 有人知道李到底是哪家 NGO 的成員嗎?這事情鬧了這麼久,也沒看到哪家出來認領這個員工啊就連wiki上所寫,李任職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也從沒承認過此人曾當過他們員工啊??該不會是被抓走以後,它的戰友們才匆忙幫它加入 NGO 的吧?
angelo2813 wrote:如果在台灣也像李先生一樣成立個群組,到處鼓吹以種種手段包括暴力推翻目前政府,被查水錶的機率應該很高吧?...(恕刪) 其實不會....你沒去過台大醫院-總統府那一帶吧估計現在是沒有了 不過兩年前 那邊不少團體長期駐紮在那邊標題寫著推翻xxxx之類的標語 這些團體已經在那邊不知待了幾年了就算沒去過台大醫院附近 好歹也該聽過一個叫台灣民政府的組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