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开庭审理后,李明哲妻子李净瑜今天下午在下榻的格兰云天大酒店受访,她擒着泪水强调,这次不是「法庭审判」,而是来到「政府公署大会」,她发表了一份参加「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署大会」的感言。
  李净瑜说,「在现场的媒体可以看到,我几乎以恶虎扑羊的方式扑到我先生的身上,因为当我进入法庭,我知道什么东西都不能带进去,除了我的眼神。当我预期李明哲在法庭上会得到什么结果的时候,身为他革命伙伴的我,身为跟他相知相恋20多年的我,他就是个专职的人权工作者。」
  李净瑜说,不管公署如何评判李明哲,她下了一个定义:「李明哲,我以你为荣。」李净瑜把写在双臂上的黑色文字呈现在镁光灯前。
  随后,李净瑜发表了一份参加「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署大会」感言,全文如下:
  「做历史研究,与真正亲身经历一场政治迫害的大戏,其实差别还是很大。几个小时下来,我尚在震撼教育中。
  在公署大会之后,我被允许见到明哲,在媒体、警察跟众人的监视下,他对我「下指令」:「你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可是他的手捏紧我,他的眼睛也在眨,告诉我的语言。
  我心好痛,但我不会被蒙蔽。20多年的相恋,我知道他的真心话是什么。
  他还告诉我,从今天起不必再缴房租给我婆婆。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我是一个自由人,我没有这份特权,我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
  今天,世界和我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价值和中国的差异性,不用我再多说什么。
  只是我的心很沉痛,这一场政治大戏,赤裸裸地说明了一件事情,台湾的论述习惯,在中国就会成为叛乱行为。
  台湾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让我重述一次,我出发前的行为声明,就已预言了:「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说出某些难堪的言行,请国人体谅,那就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
  谢谢大家。我已疲惫不堪。谢谢大家。」



李明哲:我有句干你娘不知當講不當講。

另外,不繳房租給婆婆是什麼意思?

青竹碧叶 wrote:
李明哲案开庭审理后...(恕刪)



看錯 "後庭"採訪 嚇我一跳!!

青竹碧叶 wrote:
我知道什么东西都不能带进去,除了我的眼神。
不然妳想帶什麼進去?
大字報?
為什麼以後不用繳房租給婆婆?



婆婆指得是誰?
abu dhabi wrote:
為什麼以後不用繳房...(恕刪)


从今天起不必再缴房租给我婆婆。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我是一个自由人,我没有这份特权,我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

呃,有誰好心來給我解釋一下?

是指叫她不繳房租這番話是李的言不由衷?所以她還是得繳房租?
重點是不要再繳房租給婆婆.......

莫名的喜感

搞半天為了就是房租阿

Saad Otabi wrote:
看錯 '後庭'採...(恕刪)

+1標題
壞東西

青竹碧叶 wrote:
李明哲案开庭审理后...(恕刪)


他还告诉我,从今天起不必再缴房租给我婆婆

李明哲 在這句話中是"被"引用嗎???
一開始就依大陸方面的指示,低調認錯的話,搞不好可以不用關的。
她的行為我真的不知該說什麼,是該稱讚她有所堅持,還是批評她不識時務。
只能說希望她不後悔自已的決定。
想塑造悲壯、堅毅的受害者「遺孀」的角色
結果因為「房租」變成跟婆婆計較的尋常婦人!!
真是失言失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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