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erno2 wrote:
後來才發現真的就是...(恕刪)
我已經老了 單指注音輸入不行
只用一句 的確容易讓人誤會
我的敘述(15秒燈)只適用於矽谷附近非固定時間式號誌
但想表達的精神是沒變的
再如狼似虎的車流 沒交警 但只要有行人按下那15秒變燈號誌 那15秒就屬於行人
汽車道鄰接著自行車道 我從沒看到有汽車會防禦性駕駛來防自行車
15秒對老人不友善 ? 抱歉 是的 我一開始也很不習慣
老人家要嘛別過 要嘛多走半小時到主幹道 那兒的固定號誌會停60~90秒
尊崇社會秩序的國外引進的觀念 並不是 防禦性駕駛 凌駕於 規矩之上
但今天的台灣很明顯是顛倒了
取捨取捨 是取相對利益較好的一種相處方式
除非你真的覺得台灣的交通方式和觀念真的對人比較好
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