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女大生這樣做也沒錯她有她的權力而且才18000而已那些狗官隨便污就不知道多少了...只是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用其它種方式處理例如 在飲料中加料至於加什麼...就很多可以發揮了喝過一次 保證下次不敢再亂喝
weiooooo wrote:只是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用其它種方式處理例如 在飲料中加料至於加什麼...就很多可以發揮了喝過一次 保證下次不敢再亂喝 加春藥嗎?等等偷喝飲料比較嚴重,還是故意在飲料中加什麼...害人比較嚴重?
我不說誰對誰錯,只說一句:司法資源是有限的。我們當然可以追求無任何最低限的正義----只要我們有無限的司法資源。警察是人、司法官是人,他們跟所有人一樣一天只有24小時,所有案件都追求「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概念,最後結果就是所有案件都塞車,像許多人詬病的打官司要打好久;或是該鑑定的案件沒錢(沒時間)鑑定了,要不就是不驗,要不就是拖到下個年度有預算了再驗。如果大家都能接受,那也很好。讓加害者付費當然是個可考慮的方向,不過很多案件加害者也沒有能力付費,到頭來還是全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