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元飲料被偷喝!女大生驗DNA揪賊 1萬8全民買單

我覺得女大生這樣做也沒錯
她有她的權力
而且才18000而已
那些狗官隨便污就不知道多少了...

只是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用其它種方式處理
例如 在飲料中加料
至於加什麼...就很多可以發揮了
喝過一次 保證下次不敢再亂喝
明天要更好
weiooooo wrote:
只是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用其它種方式處理
例如 在飲料中加料
至於加什麼...就很多可以發揮了
喝過一次 保證下次不敢再亂喝

加春藥嗎?

等等
偷喝飲料比較嚴重,
還是故意在飲料中加什麼...害人比較嚴重?
我不說誰對誰錯,只說一句:司法資源是有限的。

我們當然可以追求無任何最低限的正義
----只要我們有無限的司法資源。

警察是人、司法官是人,
他們跟所有人一樣一天只有24小時,
所有案件都追求「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概念,
最後結果就是所有案件都塞車,
像許多人詬病的打官司要打好久;
或是該鑑定的案件沒錢(沒時間)鑑定了,
要不就是不驗,要不就是拖到下個年度有預算了再驗。
如果大家都能接受,那也很好。

讓加害者付費當然是個可考慮的方向,
不過很多案件加害者也沒有能力付費,
到頭來還是全民買單。

finepupil wrote:
其實本案一開始證據不足就不應該受理,且其他沒喝的室友也不需要接受測試自證無罪


證據不就是一瓶喝過的空瓶,哪來證據不足

alazif wrote:
證據不就是一瓶喝過的空瓶,哪來證據不足幫不了你...(恕刪)


一瓶空瓶可以證明什麼?
gray48816 wrote:


典型的理盲......(恕刪)

無法同意你更多
👍👍👍👍👍👍
gn00448694 wrote:
台北一名女大生不滿放...(恕刪)

大學生,不意外
1萬8很便宜啊
告訴所有想犯罪的份子
連偷喝一罐優酪乳都可以抓到
還有什麼抓不到的
現在問題是一萬八是全民買單

如果一萬八是他本人出應該沒什麼問題

但也有人說為何別人偷喝 不是小偷來付


很簡單的道理

賣場要防小偷會裝監視器

難不成裝監視器費用是全民買單

還是抓到小偷後 在叫小偷付監視器的錢

wwwmo wrote:
現在問題是一萬八是...(恕刪)


如果監視器只能用那一次

那叫小偷付也是挺合理的
心頭滅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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