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發起超跑賠償上限公投

凡之夢田 wrote:
是沒動,但我有說不用...(恕刪)


甲:我窮到連100萬都賠不起,怎麼辦?
乙:我窮到連50萬都賠不起,怎麼辦?
丙:我窮到連10萬都賠不起,怎麼辦?
...

請問,賠多少才是負責?10元算嗎?
凡之夢田 wrote:
我不認為這是仇富,這叫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撞人跟撞車,不管車是超跑或非超跑,本就意義不同
如果所謂超額險是其他駕駛人要保,那就是將超跑責任轉嫁到其他所有人身上,其他人必須多保超額險去分擔超跑的責任,那為何不反過來,開超跑的買的起上千萬的車,為何買不去多買一點自己的超額賠償保險....茶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也不能無限上綱到苛求他們要幫別人負責吧?
你會不會扯遠了,這只是很單純一個賠償上限,開跑車的多付一點自我賠償險,對他們輕而易舉,有何困難...
Kanyil wrote:
只因为蜘蛛人的叔叔在...(恕刪)
凡之夢田 wrote:
你會不會扯遠了,這只是很單純一個賠償上限,開跑車的多付一點自我賠償險,對他們輕而易舉,有何困難...

這不是錢的問題 是公平性的問題吧?
為什麼別人撞到他的車 是他自己要cover這筆損失?
為什麼人人平等的法律可以有這種排富條款?
你只是用一個很極端例子再辯,很沒意義,長大一點好嗎? 這個標準在哪也不難訂吧,吧!去查查車價,500,600萬以上是那些車,訂這個很難嗎?會比同婚議題複雜嗎? 嘖嘖嘖

ringowu1234 wrote:
甲:我窮到連100萬...(恕刪)

凡之夢田 wrote:
你會不會扯遠了,這只是很單純一個賠償上限,開跑車的多付一點自我賠償險,對他們輕而易舉,有何困難...(恕刪)


人家有钱,是人家的能力。如果他自愿多付那很好,我们应该夸奖他,但不代表他有义务这样做。

如果依照你的逻辑,身体好的人就应该多做一点粗工或是主动参加医院实验不求回报,反正轻而易举嘛,对吧?




ringowu1234 wrote:
甲:我窮到連100萬都賠不起,怎麼辦?
乙:我窮到連50萬都賠不起,怎麼辦?
丙:我窮到連10萬都賠不起,怎麼辦?
...
請問,賠多少才是負責?10元算嗎?


我認同該賠多少就賠多少,自己搞出來的事就要承擔
但認同歸認同,要是我遇上這種事我可能就找棵樹吊了吧
就跟你講的一樣,要賠多少才是負責,當然是全賠阿
但就真的賠不起怎麼辦,就吊了遺書上叫家人拋棄繼承辦一辦
不然還能怎麼辦??
是嗎?義務跟權利不是一體兩面,那為男生何要服兵役? 那為何以前不准重機上路? 這種是國家為大多數人訂定的權利跟義務,沒有說一定怎樣的好嗎?
Kanyil wrote:
人家有钱,是人家的能...(恕刪)

超跑的定義是建立在車價還是速度上呢?

如果是車價上的話,那勞斯萊斯也算是超跑了
如果是速度上的話,那很多紅牌重機也是超跑
凡之夢田 wrote:
你只是用一個很極端例...(恕刪)


BMW 740i 470萬,選配加一加就超過500萬了。超跑?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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