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知識 是種知識,但是 知識會影響行為
不管影響的是一個人 還是一群人
一旦 因為性知識 導致性行為
但是 我們又知道 未成年性行為 不管是 被動還是主動
去引誘(誘導)的一方都是犯法的
那麼 去教授性行為 是否也算是誘導的行為之一?
當然 如果他們已經有行為判斷能力
才能夠以"意願" 作為行為的出發點
不然 只能以"誘導" 當作行為的出發點
所以 是否有行為判斷能力 變成了一個很重要的考量點
但是....法律又一刀切, 明確指出小學生並沒有對自己行為需要全權負責
也就是 他們的判斷能力是不足的 所以家長才要對小學生的行為負責
但是 這些教育 是家長同意的嗎?
如果家長已經表示不同意,那麼為什麼這個不同意的家長要為了他不同意的"誘導行為"負責勒?
法律講求 對等原則... 所以 這不就讓家長是有"同意權"去幫他的小孩決定這個行為?
而不是 老師本身可以決定這個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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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我自己是不同意的...
因為小學生 很多行為是可以被誘導的
他不是同性戀,但是 他可以被誘導為"我可能也是同性戀"
又或者他是同性戀,但是 他可能被誘導成"我必須隱藏自己的性向" 也可能是"我必須表達出自己的性向"
不管是那一個 都是被"誘導的結果"而非 他自省 或者是發自自身的結果
這樣的話,這種教育 就失去了 教育本身必須中立(善惡皆澄的原則)
如果 你覺得你的小孩已經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我覺得那可以選擇讓他去接受這樣的知識
如果沒有,那麼誘導他的可能是老師 也可能是家長...
這樣的結論,我寧可等他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後 再去接受這樣的知識
jeel54321 wrote:
我不是說同性戀很噁心...(恕刪)
J兄的感受, 相信年紀稍大者都能體會.
不過只要多跟年輕人接觸, 根據小弟所知, 至少30歲以下, 他們是見多不怪.
不但如此, 同志們也有樂於自我表態, 許多不在乎同儕眼光, 公然追求或表達彼此愛戀.
甚至參加某些場合, 他(她)們男男女女成雙成對, 有些還刻意在服裝上穿出公婆的不同, 讓人一目了然.
由於有些是同事或朋友, 小弟一度相當好奇, 曾冒著得罪人的風險, 大膽詢問了一番.
結果一位年輕女孩, 一語驚醒夢中人. 她說: 就是對女生有感覺, 對男生沒感覺啊.
就好像你只對女生有感覺, 對男生沒有感覺一樣.
既然這是天生的, 我們尊重他(她)們又何妨? 天賦人權, 給予法律認可與保障, 是理所當然.
看看這則新聞吧:10歲女童肚痛!就醫「懷有身孕」孩子爸竟是15歲親哥
小三教保險套不是課本內容,那是因為學生發問,所以老師慎重看待。先問家長同不同意(全部都同意),同意後再教。我覺得這樣很好。
至於教男男和女女性行為,差不多國三教,我可以接受。這些都是社會現象,先了解正確資訊沒什麼不好。
性教育不是慫恿小孩去發生性行為,而是教導他們性自主。要性自主,首先要有知識。有了知識才能談性自主。
我也認同小孩要學習把性事去污名化。在傳統保守的風氣下,一些人連自慰都覺得很有罪惡感,但那是你的身體啊(我小時候一堆男生朋友和親戚小學四五年級就在自慰了,而且那是二十多年前!所以從小學教起沒什麼不對。我還記得五年級時我跟幾個同學一起討論我們那個年紀射出來的精液,裡面到底有沒有精子,還是睪丸還沒成熟。再說一次,那是二十多年前!)。所以老師教導孩童摸自己的身體會覺得舒服,可以做,但是不要公開做,就像挖鼻孔一樣,不要公開做。這點我是贊成的。我認為學習接納自己的身體,也是性自主很重要的一環。
但是當然也有底線。例如我不能接受把雜交、一夜情合理化的教學內容。講人體科學沒問題,但是道德觀不是每個家庭都一樣,還是保守較好。
本人有兩個小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