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風太陽 wrote:
我覺得你們這一伙的雖然還認得字,但理解力很差,看不懂別人要表達的意思。
我有否認韓國瑜的南港住宅有台肥的貸款嗎?
你再仔細看看我說的:
"1. 台肥要求購屋者要在2014年底補足2成的自備款。
2. 台肥不是銀行,不能提供長期的貸款資金。
因為韓國瑜沒辦法再拿出2成的自備款,即使台肥願意提供長期的貸款,他仍然選擇認賠賣給有能力拿出自備款的人。"
你再看看我提供的新聞報導:
"當時超過十戶買家跟台肥申請貸款,且還款年限多設定三十年,較一般建商提供的三至五年無息貸款還多出六至十倍年限。對此,金管會昨表示,公開發行公司將資金貸與他人,對象須為公司且屬短期融資(期限一年),"
所以就如同我說的
台肥確實要求購屋者在2014年底補足2成的自備款。
而韓國瑜當時確實沒辦法再拿出2成的自備款。
和韓國瑜有同樣情形的購屋者很多,他們透過民意代表以台肥曾保證銀行可貸款七成,因而要求台肥要展延兩成的購屋款。
台肥聲稱他們獲得當時的金管會的同意,所以為購屋者提供貸款,還款年限可達三十年,有超過十戶買家向台肥申請。台肥說明這是個通案,而不是韓國瑜的特權施壓,事實上,立委黃珊珊也證實,當時並沒有見過韓國瑜出面。
韓國瑜應該是明白台肥不是合法的銀行,這樣的貸款並不可靠,隨時可能有變化,所以在隔年,2015年就把房子賣掉。接手韓國瑜房子的人如果財力足夠,就不必擔心台肥貸款泡湯的可能。
這就是我想表達的意思,希望你看明白,才不會打臉自己。
不要再硬凹了
這樣很難看
韓國瑜當年如果知道台肥借貸違法的話
他還找議員施壓台肥要求台肥補足2成貸款
韓國瑜那不就知法犯法???
韓國瑜那不就知法犯法???
韓國瑜那不就知法犯法???
你這種護航方式是不是故意要害韓國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