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真的很想罵髒話希望大...(恕刪) 養這些學生 跟養狗一樣愛因斯坦說的讓學生獲得對各種價值的理解和感受是很重要的, 他必須能真切地感受到美麗與道德的良善, 否則他的專業知識只是使他更像一隻受過良好訓練的狗,而不是一個和諧發展的人.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但有人中文不及格,刻意擴大解釋1. 借廁所拉屎尿並非:洽公來賓,難不成你到台大醫學院借廁所洽公?2. 借廁所並非:門診、健檢、住院、探病或陪病家屬請勿進入。3. 在正義姐的要求下,借廁所要配載識別證,後來老人家就換證配載識別證到洽公處(廁所)拉屎尿了!4. 結論,那間廁所必須命名為:台大醫學院洽公廁所。否則正義姐大聲咆嘯應屬違反規定及濫權。國語辭典洽公洽談業務;商談公事。[例]出國洽公|去市政府洽公。於臺大醫學院借廁所需配載證件洽公,如拉屎、拉尿、洗手、 梳洗儀容等…亦屬洽公,屬,僅臺大醫學院校區用語有此定義。------
RentHA wrote:規定寫的清清楚楚,但(恕刪) 可以告牠強制罪刑法第304條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強制罪成立要符合兩個要件:有強暴或脅迫手段,影響他人意志他人因此被迫做或不做某件事
我想,主要問題還不在於台大"開不開放",而是,前天疑似藍粉的人去借 → 被擋路,被大聲喝斥拉扯;昨天疑似綠粉的人去借 → 沒人阻攔。(附近某樓有人提出證據這邊恕不重複)平心而論...沒人阻攔,並不表示他們有開放;前天的大哥大姐在昨天不見人影,也不排除他們很忙沒空過來。只是...這個事件我們還是沒辦法得到→ 「不同顏色一視同仁」,這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