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真的很想罵髒話希望大...(恕刪)


養這些學生 跟養狗一樣

愛因斯坦說的
讓學生獲得對各種價值的理解和感受是很重要的, 他必須能真切地感受到美麗與道德的良善, 否則他的專業知識只是使他更像一隻受過良好訓練的狗,而不是一個和諧發展的人.
掌案布部 wrote:
養這些學生 跟養狗一(恕刪)


中肯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但有人中文不及格,刻意擴大解釋



1. 借廁所拉屎尿並非:洽公來賓,難不成你到台大醫學院借廁所洽公

2. 借廁所並非:門診、健檢、住院、探病或陪病家屬請勿進入。

3. 在正義姐的要求下,借廁所要配載識別證,後來老人家就換證配載識別證到洽公處(廁所)拉屎尿了!

4. 結論,那間廁所必須命名為:台大醫學院洽公廁所。否則正義姐大聲咆嘯應屬違反規定及濫權。


國語辭典

洽公

洽談業務;商談公事。[例]出國洽公|去市政府洽公。
於臺大醫學院借廁所需配載證件洽公,如拉屎、拉尿、洗手、 梳洗儀容等…亦屬洽公,屬,僅臺大醫學院校區用語有此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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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HA wrote: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但(恕刪)


可以告牠強制罪



刑法第304條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
強制罪成立要符合兩個要件:
有強暴或脅迫手段,影響他人意志
他人因此被迫做或不做某件事
RentHA wrote: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恕刪)

憲法都可以修改了
更何況是隨便一張A4紙上打的一些字...我去你的規定
我在想是不是故意挑起爭議?
因為如不能借.好好說就好何必如此嘴臉?
且在罵過程還有人錄影

如支持者跟他對上
那可能演變成一個很大暴動?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真的很想罵髒話希望大(恕刪)


台大醫院的遊戲規則都有寫清楚
所以以後大家都可以去台大醫院借廁所 而不用識別證嗎?
為什麼要特別開放給特定族群的人呢?
我想,主要問題還不在於台大"開不開放",而是,
前天疑似藍粉的人去借 → 被擋路,被大聲喝斥拉扯;
昨天疑似綠粉的人去借 → 沒人阻攔。
(附近某樓有人提出證據這邊恕不重複)

平心而論...
沒人阻攔,並不表示他們有開放;
前天的大哥大姐在昨天不見人影,也不排除他們很忙沒空過來。
只是...
這個事件我們還是沒辦法得到
→ 「不同顏色一視同仁」,這樣的結果。
好可怕,充滿仇恨的一張臉。
C.K.L. wrote:
好可怕,充滿仇恨的一(恕刪)


馬的~ 10號晚上換綠色人在凱道,這位女衛兵還有顧廁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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