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id wrote:
你要不要再去確認一次(恕刪)
好拉 我不想吵這些 稅跟費怎麼分
反正 健保費用的來源只有
個人自己繳的或替子女繳的
老闆出的錢
跟政府出的錢
warrenwang111 wrote:
我在國外賺的是外國人(恕刪)
Yaude Huang wrote:
好拉 我不想吵這些 稅跟費怎麼分
反正 健保費用的來源只有
個人自己繳的或替子女繳的
老闆出的錢
跟政府出的錢 (恕刪)
Yaude Huang wrote:
政府查不到 那是政府的事
在國外賺的錢不應該在本國課稅
那中國為什麼可以把個人在全世界賺的錢都拿來課個人所得稅
按照你的說法 那中國也應該滅亡了阿
你也可以去要求中國廢止這項決定 這樣會降低這些久居中國的台灣人繳給中國的所得稅
間接的在台灣的所得稅就可以抵扣少一點 台灣也多收一點稅
簡單的說 就是台灣人好欺負嘛
中國人做的事 沒人敢反抗
同樣的事放在台灣 抗議的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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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8月底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會議二審。根據草案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沒有住所但在納稅年度內,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的人,即符合稅收居民的定義,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需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