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嚴核實有沒有這種爛人

Jason kid wrote:
你要不要再去確認一次(恕刪)


好拉 我不想吵這些 稅跟費怎麼分

反正 健保費用的來源只有

個人自己繳的或替子女繳的
老闆出的錢
跟政府出的錢
Maxidea000 wrote:
台灣健保太濫用,血友病患用掉一個月可超過百萬,其他像這種高費用疾病的又有哪幾種?

那麼會延生出有些占健保便宜的假結婚外配商機是不是該提防呢?

或是修法限制最大補助上限呢?敬請各位談一談。(恕刪)


沒有人願意生病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mtsui wrote:
還來讓我打你臉嗎?行(恕刪)


M大回覆的很清楚但就是有人回答的很混亂,
應該是被打臉打到暈了
warrenwang111 wrote:
我在國外賺的是外國人(恕刪)


政府查不到 那是政府的事

在國外賺的錢不應該在本國課稅
那中國為什麼可以把個人在全世界賺的錢都拿來課個人所得稅

按照你的說法 那中國也應該滅亡了阿

你也可以去要求中國廢止這項決定 這樣會降低這些久居中國的台灣人繳給中國的所得稅
間接的在台灣的所得稅就可以抵扣少一點 台灣也多收一點稅

簡單的說 就是台灣人好欺負嘛
中國人做的事 沒人敢反抗
同樣的事放在台灣 抗議的人一堆



=====

中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8月底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會議二審。根據草案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沒有住所但在納稅年度內,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的人,即符合稅收居民的定義,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需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
Yaude Huang wrote:
政府查不到 那是政府(恕刪)


你到底是看了哪一國的稅法,一直跳針台灣對國民沒有課境外收入的???????
Yaude Huang wrote:
好拉 我不想吵這些 稅跟費怎麼分

反正 健保費用的來源只有

個人自己繳的或替子女繳的
老闆出的錢
跟政府出的錢 (恕刪)


我看你的說帖這麼得意又斬釘截鐵,我還以為你很想教大家中華民國稅務法呢
現在怎麼不想討論了?

個人繳納還是替子女繳納都好,
都是參與保險的基本費,不繳就不能參與,有問題嗎?

老闆出的錢:
這一筆支出包含個人,都可以在所得稅上扣除,請問老闆出了甚麼錢?

政府出的錢:
政府做莊,要求大家參與,理論上,政府拿自己錢加大家的出錢去投資,獲利多出來的部分也不會分給全民,
這點在概念上跟國民年金和勞保一樣,跟一般保險也相同,有繳費就能參與
請問在海外工作的中華民國公民是沒有繳健保費嗎?為何他不能用?
為何需要考量他有沒有被課海外所得才能參與健保?

健保財源從來就不是稅金,這點基本概念要有!不要再把海外所得拿進來瞎攪和了!
Yaude Huang wrote:
政府查不到 那是政府的事

在國外賺的錢不應該在本國課稅
那中國為什麼可以把個人在全世界賺的錢都拿來課個人所得稅

按照你的說法 那中國也應該滅亡了阿

你也可以去要求中國廢止這項決定 這樣會降低這些久居中國的台灣人繳給中國的所得稅
間接的在台灣的所得稅就可以抵扣少一點 台灣也多收一點稅

簡單的說 就是台灣人好欺負嘛
中國人做的事 沒人敢反抗
同樣的事放在台灣 抗議的人一堆



=====

中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8月底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會議二審。根據草案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沒有住所但在納稅年度內,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的人,即符合稅收居民的定義,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需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 (恕刪)


你自己查的中共法條,你自己不看嗎?

對岸是在境內居住超過183天,即符合稅收居民定義
要不要去查查中華民國稅收居民的定義是甚麼?
Yaude Huang wrote:


好拉 我不想吵這...(恕刪)

既然你有此認知,那又為何附和想阻止有繳費的人士使用健保,您理應從現在開始一起撻伐樓主才是
jeffray1888 wrote:
健保來源是稅,沒繳稅的與
非居住於台灣的通通不准使用健保。恕刪)

太棒了
依你所言
一堆打工和領最低薪的覺青很多都沒繳綜合所得稅
一律不能有健保
Yaude Huang wrote:


政府查不到 那是...(恕刪)

基本上在對岸討生活的台商絕大多數都是兩地繳稅,因為公司都是給兩地薪水,不管那邊的稅務機關都不是省油的燈,你缺繳、少繳、收入不合理都會被查,敝司兩岸都有廠,我十分清楚真實的繳稅狀況,至於公司當然是看註冊地點繳稅,全世界皆然
至於重複課稅或者兩地逃漏稅,這個是政府該談的事情,事實上幾年前也確實想談,但腦殘蔡政府搞黃了,人民只好自己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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