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回台居住不滿半年林俊憲提案修法:健保全額收費

167MT wrote:
有病回台灣,繳個些許保費 (即便是全額) 就可使用,還是不太公平。

會回台就醫的多數是重病,要花大錢的,而且絕大多數這些人都沒有繳稅,

應該直接取消健保資格,規定須回台再住滿半年才可享有健保。 。

有繳稅,且設定繳稅門檻還是應該給健保。
jeffray1888 wrote:


這不是搜主意,這...(恕刪)


標準的簡單腦,乾脆鎖國,讓大家別出國
jeffray1888 wrote:


應該改成沒繳稅或...(恕刪)


又在胡扯,健保費的計算先看一下
weird@ wrote:
我也贊成修法,擴大明(恕刪)


這樣就真的變成兩岸統一了
紅共綠共一家親。
也曾整年沒在台灣,把我每年交的幾十萬健保費還我,先做到公平,再來屁這些有的沒的
jeff0720 wrote:

有繳稅,且設定繳稅...(恕刪)


為什麼要用稅制?

大家都有一個身體,生病也是各自的,為什麼錢要出不一樣?
不止大陸,連日本,美國的國人沒住滿要退保
167MT wrote:
有病回台灣,繳個些許...(恕刪)


這跟本政治操作
健保會倒,跟浮濫醫療有覺對關係
例如 哪痛就想做MR
又例如 老年人常常領一堆慢性藥
我媽媽常跟醫生說,還有藥,可以先不要拿
可是醫生說這很難申請,還是要拿
還有些人習慣很差,就是要多拿藥,不然就虧了
曾經見過那心臟病舌下片給別人吃當送禮的
這些陋習不除,健保就會倒
既然要改就應該以實際收入去計算

現在一些小老闆的未成年子女都被政府規定要收老闆等級的健保費
真的很不合理
因為這些人的子女又沒賺錢
好幾個老闆都說幼稚園的小孩每個月都被收2200元

這個政府根本不是用薪資所得在算健保費
而是用身分在衡量
其實這個政府只注重身分高低
maxboss wrote:
既然要改就應該以實際...(恕刪)


如果能做到跟市面上的商業險一樣的計價方式,再來嘴公平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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