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erno2 wrote:那是一採.陰性...(恕刪) 三艘軍艦有兩艘無病患又無檢驗出病毒 憑什麼可以對所有人疫調還有他們的身分是職業軍人 工作內容是機密 衛生局為什麼能想幹嘛就幹嘛 威脅開罰官兵更是相罵本 晚上又要出來靠北指揮中心跟國防部了 要是有刁民要跟時鐘對幹 誰要來負責
怨念聚合體 wrote:陳時中表示,昨天與高雄通過電話,只要能「確定身分、要了解我們不反對,但並不代表這些人法定義務要接受調查」 陳時中表示,昨天與高雄通過電話,只要能「確定身分、要了解我們不反對,但並不代表這些人法定義務要接受調查」那被罰錢和隔離的不就雖小了不代表這些人法定義務要接受調查
這句話不正確AG-72 wrote:「疑似病例」必須由醫師定義 病例的定義是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定義的傳染病防治法39-42醫師診治病人或醫師、法醫師檢驗、解剖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醫師以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時,應即報告醫師或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報告當地主管機關。村(里)長、鄰長、村(里)幹事、警察或消防人員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下列人員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未經醫師診斷或檢驗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一、病人或死者之親屬或同居人。二、旅館或店鋪之負責人。三、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四、機關、學校、學前教(托)育機構、事業、工廠、礦場、寺院、教堂 、殯葬服務業或其他公共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五、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置(教養)機構、矯正機關 及其他類似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六、旅行業代表人、導遊或領隊人員。=================一大票人都可以發現疑似傳染病人,也被賦予法定通報義務,不局限於醫師啦
全員已完成疫調 高市府:沒有開罰問題高雄市衛生局今天下午表示,高雄市已完成敦睦艦隊331人的疫調 ,已全員完成,沒有不配合疫調情況,也就沒有開罰問題。敦睦艦隊染疫案29人確診,且高雄占多數。高雄市衛生局想對居住高雄300多名官兵生做疫調,一度說重話,今天下午5點前若未配合,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6至30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今回應說,除非是確定或極可能的案例,否則不適用相關規定,接觸者不是疑似病例,不代表有法定義務要接受調查。中央、地方一度不同調。高雄市新聞局長鄭照新則說,高雄市民都在等疫調資訊,請中央協助地方調查,早日化解疑慮。鄭說,高雄市民有知的權利,市民都在等答案。
Stereophotography wrote:三艘軍艦有兩艘無病患(恕刪) 要不是磐石出包,誰會管你啊?出事了,當然要加強防範,不然難道要繼續裝死,以為蓋上國防布就沒事了?您這說法,我有問題:總統說:防疫視同作戰,要誠實以對,不要隱匿,請問磐石海軍拒絕高雄疫調的理由?難道海軍公然打臉蔡總統?疫調應該是查下船後的放假活動為主吧?在國內放假活動哪來的國防機密可言,難道國軍在台灣內部還從事間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