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周六將投票,香港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今臉書發文聲援黃捷說,理由書將香港反送中運動講成「港暴」,明顯是中共口吻,試圖將爭取民主的運動污名化,變成名不正言不順的「暴動」。這種惡質定性,只有中共爪牙才會如此張狂的寫出來。這份理由書看起來非常像是小粉紅寫出來,連語境上的「國家」,都是默認成「中共人民共和國」--這真的是台灣人寫的罷免理由書嗎?
羅冠聰是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學聯前秘書長,2016年以23歲年齡成為香港史上最年輕立法會議員,但因宣誓風波喪失議員資格,只當12天,再創立法會史上任期最短的議員之紀錄。
羅冠聰曾因案件被法庭定罪及判監,但最終被定罪但刑期上訴得直,恢復原審120小時社會服務令。2020年羅因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香港警方依港區國安法通緝,目前流亡英國。
羅冠聰指出,他本來對罷免黃捷的個案沒有太大關注,直到在新聞看到罷免其中一個理由竟然是聲援香港示威,他親自去中央選舉委員會網頁,把罷免理由書快速看了一遍,然後把當中有關香港的部份摘錄下來,「這,會不會太離譜了?她捐贈物資違反了台灣哪一條法例?可以這樣誣衊民選議員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