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m16800 wrote:"財政部長蘇建榮說明...(恕刪) 以我認知只要不是偷拐搶騙犯罪所得已申報獲利所得,結果血本無歸沒有實質賺到收入,申請退稅合情合理不過財長有點說幹話過去會有人實報虛擬貨幣獲利所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