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有開採權,就算蓋工寮也是臨時使用權,地應該都算是國有地不是任意圈地蓋工寮,誰圈到就算誰的,國有地可以這樣直接霸佔不還嗎?土匪啊?我才不管礦區歷史有什麼源由下流黨既然喊什麼轉型正義,就不要變成轉彎正義不然政府就把國有土地都開放讓無殼蝸牛去圈地蓋房,憑什麼以前在礦區工作就可以理所當然霸佔國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