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
土地權狀 = 地上違建的所有權?
違建沒有登記,
所有權只有自己知道,
上法院才有人會去提證明,
繳稅有人出面登記就好.
tgdlyg wrote:
這在完成遺產稅申報後,
去地政事務所登記時,
如果要登記為持分是全部,
那賴清德的其他兩位兄弟得拋棄繼承那塊土地,
tgdlyg wrote:
唬爛?
我阿嬤過世,
遺產稅申報與土地登記都是我幫我爸三兄弟處理的,
我稅徵機關與地政事務所都是親自跑數趟的,
沒有找代書,
我唬爛?
你已經沒有證據反駁了,
只會用 .
tgdlyg wrote:
補充一下,
這是土地繼承的基本常識,
沒有特殊狀況,
一般就是繼承人均分而已,
當然繼承人包含配偶那又不一樣.
如果沒有土地拋棄繼承聲明,
其中一人偷偷跑去事務所要登記持分全部的產權,
tgdlyg wrote:
補充一下,
這是土地繼承的基本常識,
沒有特殊狀況,
一般就是繼承人均分而已,
當然繼承人包含配偶那又不一樣.
如果沒有土地拋棄繼承聲明,
其中一人偷偷跑去事務所要登記持分全部的產權,
請問你是地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你敢處理嗎?
你不被其他繼承人提告才怪!
這基本常識啊!